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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皮磊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为扎实做好常态化金融精准帮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部署,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2026年,银行业保险业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常态化金融精准帮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其中提到,积极稳妥探索金融支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有效模式。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助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农民工稳岗就业。同时,有效支持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对乡村振兴片区建设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专项信贷优惠政策。 二是扎实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通知》要求,健全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巩固提升金融帮扶的力度、精度和实效,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力支持欠发达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满足建设资金需求,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特殊群体金融服务水平。开发更多符合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需求的普惠保险产品。结合实际推进网点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等金融服务可得性。 三是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通知》要求,针对乡村人口、进城农民等群体,着重开发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等人身险产品。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助力农业生产风险减量。加强银行保险机构相互赋能,支持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合规共享农险保单等有关信息,提升服务质效。 四是着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通知》要求,优化涉农金融发展环境。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农村金融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升农村居民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防范意识。 五是统筹加强监管引领。《通知》要求,稳步增加涉农金融投入,认真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充分运用地方政府风险补偿、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政策。加强优惠政策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审核,严防虚报、冒领、套取资金,切实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支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