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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意见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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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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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

■ 本报记者 李庆

   日前,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等机制作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通知》要求,充实农村助老员队伍。

   一是发挥农村助老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银龄行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村老年人担任农村助老员,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持续推动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老年人服务需求,组织老年志愿者开展为老志愿服务。

   二是开发农村助老公益性岗位。根据困难群众帮扶需求,开发一批农村助老员公益性岗位,就近就便开展农村助老服务,按规定通过相关渠道资金给予岗位补贴。鼓励各地按规定使用地方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力量捐赠资金等支持农村助老服务发展。

   三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助老服务。积极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优势,通过组建农村助老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助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务工就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通知》明确了农村助老员服务内容,包括服务需求收集和资源链接、政策和知识宣传、紧急援助、探访关爱和其他服务。《通知》要求,农村助老员应及时收集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失能照护、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需求,协助向养老服务机构转介需求、链接服务资源。向农村老年人及其家庭宣传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普及老年人健康管理、灾害应急、诈骗防范等有关知识。面向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协助乡镇(街道)建立好探访关爱服务台账。

   《通知》还就规范农村助老员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合理配置岗位。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老年人口数量和助老服务需求等,按村(社区)明确农村助老员数量。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实操技能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内容,对农村助老员加强技能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实操能力。同时,健全常态化支持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强化对农村助老员的服务示范、技能指导和资源支持。

   三是严格服务评价。《通知》提到,农村助老员应优先安排孝亲敬老、有爱心、有热心、有责任心的人员。鼓励依托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民政服务站)等专业力量,协助做好助老服务效果评价。

   四是明确部门职责。《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条件,统筹农村助老服务和扩大乡村就业两方面需求,扩大农村助老服务供给,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各级民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进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