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殡葬服务收费新政落地 清单之外不得收费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上海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公布〈上海市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基础、非基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殡葬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严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通知》的附件《上海市殡葬服务项目清单(基础、非基础)》(以下简称《项目清单》)包括《上海市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以下简称《基础项目清单》)和《上海市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以下简称《非基础项目清单》),涵盖了“逝、殡、葬、祭”全过程。其中,基础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定价部门坚持公益属性,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非基础项目收费由民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合理收费。
根据《基础项目清单》,基础项目共十项,涵盖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防腐、遗体告别(含礼厅租用、遗体更衣、遗体化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含海葬、撒散深埋等)、骨灰格位安葬、骨灰墓位安葬及维护管理。遗体接运包含收殓、抬尸、遗体消毒、尸袋、装卸、运输等服务;遗体存放以低温冷藏方式保存,根据时间分档收费,不超过3天;遗体防腐根据保存时间分档定价,最高不超过60天;遗体火化根据火化炉类型分类定价。骨灰格位安葬和墓位安葬含刻字、描字、刻框、落葬,可根据位置、面积、类型、材质等分档定价。维护管理含日常维护、清扫、修补(不换件)等,可根据安葬形式和维护管理标准分类定价。
同步公布的《非基础项目清单》共十类,涵盖遗体服务(修复、沐浴、存放3天以上)、礼仪服务(司仪、出殡、乐队、追思告别、代客祭扫)、设施用品租用(单殓室、家属休息室、守灵厅、花艺产品、花圈花篮、遗物焚烧炉、冷藏棺、绿植租摆)、文字影像制作(横幅、电子相册、摄影像、遗像、影雕)、遗体外运(跨省转运、国际运输)、非政府参与举办的骨灰格位安葬与墓位安葬及维护管理、骨灰暂存及其他服务。其中,遗体修复为破损遗体提供整形修复,可根据部位、损伤程度、修复难度分档;遗体沐浴可根据部位、清洗方式分档。礼仪服务中的司仪服务可根据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分档;礼仪出殡可根据人员数量、程序分档;乐队演奏可根据人员数量、曲目数量分档;追思告别服务可根据人员、程序、物料、场地、设施、纪念形式等分档。设施用品租用中,花艺产品、花圈(花篮)租用可根据种类、样式分档;遗物焚烧炉不得焚烧逝者生前使用的家具。文字影像制作中,横(直)幅制作可根据尺寸分档;遗像制作可根据材质、尺寸、工艺分档。遗体外运服务中的跨省转运与国际运输,均含收殓、抬尸、消毒、尸袋、装卸、运输等,国际运输另含通关手续代办。
《通知》要求,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完善殡葬服务和收费集中公示制度,依托网站等渠道公示服务机构名单和收费目录清单。各殡葬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强调,殡葬服务机构应引导群众文明、节俭、理性消费,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群众使用自行采购的合法殡葬用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控收费项目,清单之外不得收费,加大便民惠民政策宣传,培育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