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明确殡仪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收费标准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本市殡仪馆、市第二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市殡仪馆、市第二殡仪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旨在明确市殡仪馆、市第二殡仪馆殡仪服务基础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明确5项基础项目的具体收费上限、细化服务内容、强化收费公示和合同管理,遏制乱收费、捆绑收费等行为,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按补偿合理成本原则定价,切实保障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建立收费清单确认、录音录像留痕、定期评估等制度,保障丧属知情权和选择权。
《通知》明确,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及骨灰寄存这五项基本殡仪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即设定最高收费标准,服务单位不得上浮突破。上述基础服务项目的收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范畴,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通知》详细列明了5项基础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各殡仪馆在不超过上限的范围内,以非营利为原则,合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非基础项目由市级民政部门通过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的方式,加强收费管理。要求殡仪馆必须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若未按要求公开或公开内容与现行政策不符,则不得收取相关费用。在实施服务和收费前,需向逝者家属提供包含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和对应价格的明细手册或服务清单,供其知悉。服务项目应尊重家属意愿,由其自主决定是否选用,严禁借捆绑、拆分或任何强制手段违背公平自愿原则进行收费。双方应签订统一制式合同,并将经家属签字确认的费用明细单作为合同的核心附件,同时应经录音录像流程确认后方可收费并提供服务。
新旧政策的主要差异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殡仪服务基础项目由原有的4项扩展至5项,新增“遗体告别”服务,定价形式相应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是服务收费流程更加规范,新增收费确认环节录音录像、收费清单须经丧属签字确认后方可收费等要求;三是建立了收费政策定期评估制度,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评估,推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和持续优化。
《通知》是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有关殡仪服务基础项目收费管理的贯彻落实,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要求,一是收费标准具体化,省级文件明确了基础项目政府指导价管理原则,《通知》将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的具体最高收费标准逐项量化;二是服务内容清单化,以附件形式将每项基础项目的服务内容予以明确;三是收费确认程序强化,在省级要求基础上,增加“收费清单由丧属签字确认”“录音录像流程确认”等具体措施,提升透明度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