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的魔咒,在明星身上也灵验得很。这不,刚刚为自己信口开河的“挺菲”言论而道歉的成龙,尚未消弭人们对他的怒气,却又意外地被媒体刨出他去年许下的慈善承诺至今仍未兑现,慈善之星赫然挺进“诈捐门”!
2010年9月1日,由海内外华侨华人援建的新北川中学开学,意外引发香港艺人成龙捐款悬疑……
9月2日,《上海侨报》率先爆出成龙去年承诺援建北川中学的捐款至今分文未见的“成龙诈捐门”事件。
同日,成龙方面回应称,这是因为《大兵小将》的票房收益还没有回到成龙公司,成龙承诺一定会兑现当初的诺言。成龙公司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将起诉最初对此事件进行报道的媒体。 [详细]
《上海侨报》9月2日最先爆出成龙“诈捐”后引发极大关注,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否认诈捐,称“媒体捏造事实”,并称将起诉造谣者。9月5日,《上海侨报》作出回应,他们认为:报道是基于“承诺捐款重建”、“重建主管部门催款未果”、“重建完成时捐款分文未见”这三个最重要、最基本的事实,并且深入调查取证数周。《上海侨报》不惧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与任何人对质。他们发出了如下三点声明:[详细]
2008年5月15日,汶川大地震发生3天后,身在美国的章子怡在博客上宣布自己将向灾区捐助100万元人民币“我捐助一百万,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可以为灾区筹到更多的钱!过两天因工作的原因我会去戛纳电影节,到了法国我也会继续为灾区筹款!”声称捐了一百万善款的章子怡却遭到网友秋后算账,一位名为“肾结石宝宝”的网友在博客中直指“章子怡到款数目只有84万,她说谎。”随后,记者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款”官网上查询看到,在08年5月15日,章子怡同天分别汇入善款44万和40万人民币,并非她对外宣称的100万元。[详细]
2009年5月31日,《北京文学》编辑萧夏林质疑余秋雨为地震灾区捐款不会超过6万元,而不是他默认的20万元。其后,余秋雨“捐款门”扰攘了20来天。再不久,都江堰教育局称双方的“君子协定”9月兑现,余秋雨向三所学校提供价值20万元的图书。但网友质疑,“捐三万本书就等于捐建三所图书馆吗?就等于捐款20万元吗?[详细]
捐款援助重建是有时间限制的。在重建主管单位催款未果,北川中学已经完成重建开学之际,还在强调“分红未到”,实际是不敢面对当初“捐款重建”之承诺,不肯放下架子承认过错,而强调自身原因的搪塞之词。
据了解,新北川中学的重建国家没有投入,全部资金来源于海内外83万华人华侨,最高1500万元,最低1元。捐赠中不乏捐出重大积蓄、月工资、甚至低保收入者。成龙先生如果有空,不妨请阅读《上海侨报》即将推出的“究竟谁捐助了北川中学”一文,或者去看看新北川中学的捐款墙上密密麻麻的捐助者姓名,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分红未到”者。
而且作为资深电影人,既然知道分红可能要两三年、甚至三四年才能分配完毕,成龙又何必激情舞台、大放厥词,对当时暂居他处、在板房教室里艰难复课的北川学子做出这样的承诺?再此,我们可以引用某网友的调侃留言,供成龙先生反省:如果将来我挣了一个亿,我一定全捐给北川中学。
“然诺重,君须记”,捐不捐、捐多少固然是个人自由,但一个公众人物,在一个公众场说出了话,那么想尽一切办法做到就是你的责任。如果,你没有做到,那么作为媒体,监督你,就是我们的责任。[详细]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程啸指出,我国目前规范捐赠的法律,除合同法外最重要的就是公益事业捐赠法,但该法的调整范围较窄。
程啸还具体分析了我国慈善事业立法方面的不足:[详细]
如果说,“诈捐”是单方面主观恶意造成的结果,那受赠慈善机构的“被动”也让这场“慈善秀”愈演愈烈。当那一张张巨大的“支票”在捐赠现场递交到公益机构手里时,也许没有人会拒绝这一大笔“承诺的捐赠数字”,更不会细想到账的究竟有几分?与整个需求市场相比,公益资源急剧的短缺几乎让所有的慈善机构“如狼似虎”。而在这种情况下,担心挫伤捐赠者的积极性,更鲜有慈善机构动用法律的武器去制裁这些“蓄意”“诈捐”者。[详细]
关于“诈捐门”,各位看客有的心如明镜,有的一头雾水,其实真相到底如何大可不必较真,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原本一件善举为何变成今天的样子,是不是我们自己的关注点就有些值得商讨的地方?我们今天关注成龙、章子怡,那么李连杰的壹基金、王菲的嫣然基金是不是也要关注?捐助本身是一种善举,不要因为他是明星,我们就把这种善举放在显微镜下来看。明星带头呼吁捐款既然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普遍现象,有关部门应该如何对待明星“诺捐”以及社会各界的“诺捐”情况?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