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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们就该做“环保暗事”

2014-07-30 11:38  来 源:公益时报   作者:冯永锋

一个懂得善治的政府,会“暗中”履责到位,拿治污来说,它不会因铺污水管网是“暗事”而不尽本分。

都说“明人不做暗事”,但对市委书记市长们来说,做“暗事”才真正或许更能体现其施政水平。说这话,是有感而发——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商会秘书长骆建华最近说,他在东部某个城市与一个市长交流时,市长说出心里话:“地下铺了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我怎么能干这个事儿呢!”

就具体语境看,骆秘书长说的“管网”,指的应该就是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而这位未被点名的市长的环保理念显然值得调教。应看到,时下不少城市因对治污不重视,有两套系统往往很不完善:一套叫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系统,一套叫污水收集运送处理系统。这也导致,有些地方与发展伴随而至的,是环境问题加剧。

当然,中国的城市,几乎都需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最近十年来,几乎所有的省份都在强调“县县都要建污水处理厂”。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更是达到90%以上。

要建一座污水处理厂,需要四大条件。一是城市必须有足够多污水,否则污水处理厂原料不足,投资就难以回收。二是污水须经过“地下管网”,统统输送到污水处理厂的入水口处。三是污水处理厂能把收集到的所有污水,都处理完毕。第四个也很重要,就是城市居民须主动地缴纳“污水处理费”;住建部和环保部十年前就发过文件,要求居民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平均不得低于每吨污水8毛钱。

在当下,不少城市热衷于建污水处理厂,却不愿意修建污水的输送管网。因为污水处理厂属于明事,而污水管网属于暗事,只在地底下悄悄地流淌。又因城市居民交纳的污水处理费,只包括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折旧成本,不包括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成本。于是,输送污水的管网,就得由城市的财政来交纳。于是,有的城市的书记市长们就会觉得给污水管网撒钱,是做“环保暗事”,老百姓感知不到,上级部门也体察不到,不像把钱拿来做“公益明事”,处处都可当成“生态文明”方面的政绩来宣扬。

事实上,地方政府在建“管网”上是否用心,公众未必知道详情,可跟它关联的生态变化,公众却容易感知得到。每次自来水危机后,公众将矛头指向地方官员治污不力,就是例证。而实际上,对环境改善真正起作用的,也恰是那些“环保暗事”。比如垃圾分类、清运等就属于“暗事”,但它却能折射出地方的治理效能。

对地方政府而言,还有更多的“环保暗事”可做。如制定良好的“城市环境标准”,如诚实而及时地公示这个城市的空气质量、雨水质量、河流质量等,发动公众成为自觉的环境保护者。

在一个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时代,一个懂得善治的地方政府,恰恰应是“把暗事做好”,是做起好事来不声不响。就拿污水处理系统而言,污水处理厂还可让企业建设,而污水管网属于公共设施,在当今中国只能由地方政府来投资建设。在此情境下,一些地方政府不做自己该做的“暗事”,只知道吆喝晒功绩,也只能是在环境“报复”面前,一再被打脸。

冯永锋/文 “自然大学”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