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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募基金会可在温州直接审批登记

2013-02-2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木兰

基金会数量:截至2013年2月25日,我国基金会总数达3040家,其中公募基金会1325家,非公募基金会1715家。2013年2月2日,我国基金会数量首超3000家,其中公募基金会1319家,非公募基金会1683家,共计达3002家。数据来源:基金会中心网

 

2013年2月20日,“温州市鹿城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民政窗口获准审批,这是温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首家基金会,也是全国首家在地级市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据悉,该基金会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为宗旨,将资助社会组织解决启动资金和办公经费困难,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向民政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和境外基金会在华代表机构的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温州市作为地级市,实施这一举措则得益于今年1月16日,民政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建温州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其中,民政部同意浙江省民政厅授权温州市民政局开展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引导和鼓励个人、企业等社会力量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支持非公募基金会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同时,要求制定更多非公募基金会优惠鼓励政策,并加强对非公募基金会的监督管理。

温州市民政局负责基金会审批工作的王姓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措为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方式,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以前登记非公募基金会都要省民政厅管理,要预登记、交材料、审批环节,少说也要跑杭州三四趟,每年评估、年审也要到杭州去,过程很繁琐。我市获得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限后,可大大方便本市非公募基金会审批办理,同时也方便监管机关对其进行管理。”

截至目前,温州市在浙江省民政厅登记的基金会有41家,其中非公募基金会26家。王姓工作人员告诉《公益时报》记者,“温州市鹿城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是民政部同意浙江省民政厅授权温州市民政局开展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工作以来首家登记成功的基金会,目前,还有3家基金会提交了登记申请,基金会审批过程非常顺利,耗时远低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同时,他补充,公募基金会的审批工作还继续在省民政厅或者国家民政部进行。

此前的2009年7月,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签署了《推进深圳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明确授权深圳市民政部门可以对基金会和跨省区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登记管理。温州则是首个有资格审批基金会登记工作的地级市。

2011年12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全国民政会议上表示“将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政策导向,可以解放更多的爱心生产力,让民间慈善迎来全新的发展”。

“温州市鹿城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的获批拉开了温州市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试点的大幕。温州市民间组织登记中心主任蔡建旺表示:“今后只要是非公募基金会,都可在温州市民政局直接登记了,不仅更方便,也更利于监管。”

对此,有专家表示,非公募基金会作为一种引导个人和组织财产流向社会,主要用于救助弱势群体的公益组织形式,有助于削弱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温州市经济发展迅速,商人较多,作为试点可以看成民政部鼓励非公募基金会注册的一个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