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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社会服务改革试点不尽如人意

2013-07-30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为完善、推广政府采购社会服务,中央和一些发达省份都进行了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是很多,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

改革试点不尽如人意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社会组织进行重大专项支持。不过,这些资金并没有彻底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它需由各省份的省民政厅对当地社会组织筛选后报民政部确定,这就给社会组织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留下了隐患。

在配套政策上,此次中央财政购买服务不给人头经费和行政经费,而要地方财政配套也出现了大问题。如陕西省,财政没给配套资金,社会组织大多又很弱小,使得原本有希望承接政府购买项目的不少社会组织,要么放弃购买,要么做假账,把人头经费和行政经费抹平到中央财政采购资金中。而做假账对慈善来说是巨大的错误,在国外是天大的丑闻。

相对中央而言,上海、广东、北京等省份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进行的改革试点更早,也更向前推进一步。以最早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的上海市为例,目前不仅上海市民政系统支持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行了公开招投标,而且政府其他部门也开始搞公开采购社会服务,如上海市教育局对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就实行了公开采购。在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效益评估方面,上海市民政系统也率先在全国实行了第三方抽检评估制度。

不过,地方进行的改革试点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目前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公开招投标购买服务还没有拓展到所有部门,“暗箱”采购的空间仍然不小;二是虽已有第三方评估,但是健全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益评估体系至今未建立起来;三是配套政策不完善,如上海市直到现在尚未解决财政购买服务时不给或少给人头经费和行政经费的问题。

“头尾把关”完善采购制度

为了有效解决政府“暗箱”采购服务的问题,国内多位专家和基层官员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头尾把关”的政府采购社会服务制度,这项制度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大力抓公开招投标,凡社会组织能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服务项目,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采取公开招投标购买的方式进行。

目前广东省已根据政府职能转移,发布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部分项目目录,使得一大块社会服务可以采用政府招投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如深圳市现已把69项政府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每年购买社会服务的财政资金超过了65亿元。

而国内其他省份由于改革力度小,在扩大政府公开购买服务方面的空间非常大。据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原司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预测,如果我国全面推开政府公开采购服务,采购资金每年应在1万亿元以上。届时,将大大缩小政府“暗箱”采购服务的空间。

二是得抓项目效益评估,即要建立健全的效益评估体系。现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益大多由政府自己来评估,即使有第三方评估,也大多是由政府找的专家、学者构成,这样的评估缺少公信力。中国基金会中心网总裁程刚等专家说,项目效益评估的关键是要建立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这样才能取信于民。也可以学习香港的经验,由社会服务的使用者提供评估数据,这些人由于自己的切身利益,提供的评估可信度非常高。同时加大问责力度,让提供不合格服务的社会组织退出这一领域。

三是得完善配套政策。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徐家良教授建议,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服务都是由各部门自行招投标,为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今后可纳入集采机构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同时,在财政采购资金中加入项目运作必需的人头经费和行政经费,以解决社会组织的后顾之忧,避免再出现做假账的现象。

(据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