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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震灾看法治

2015-04-0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崔子研

现在地震是时有发生,人们都快适应了,但震灾中一旦有“范跑跑”事件等,还是会闹得沸沸扬扬、鸡犬不宁。一个国家和民族不应在灾难中吵嚷,而应在灾难中思索。那么,范某某到底违法了吗?这里应该思索的便是法治问题。

一是在生死攸关的灾难面前,什么人不能撤离。这不是个道德问题,而是个立法问题。有岗位责任的不能跑,比如飞机师跳伞先逃,乘客就都要罹难;有监护责任的必须尽责,比如父母不应抛下婴儿先跑,教师不应扔下学生先跑;救灾人员要坚守岗位,消防队员不能提前撤离;主要官员不能跑,撇下百姓,谁来组织,领导责任谁来负?等等。这就需要在立法上解决责任问题、职责问题,制定《职业岗位法》《事故责任法》……

二是救灾机制和组织。在灾情面前,人民需要的是有效保护生命财产。不只是需要见领导,也不只关心谁是慈善使者,更不需要没实际内容而到灾区露脸儿,以捞取各种资本的各类人员。在赴灾区的航班、车辆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无用的人占了救援人员交通、生活等资源,实际上是在误救灾的事。应该制定更为详细、便于操作的自然灾害救援办法,从机制到运行,做到启动迅速、规范有序、实施有效、有法可依。

三是新闻报道。在全国乃至全世界人民都急于看灾区实际情况时,备受青睐的主流媒体不能始终以播报领导行踪为主,并按级别顺序播出。应该对主流媒体有要求有规定,对重大灾情安排一定的频道、时段、版面等,要突出灾情、迅速传播、通报大众、动员社会、共同救灾。

至于“豆腐渣工程”、“国难财现象”、“狮子大张口行为”等,靠舆论、道德都不足以解决,更要依靠立法。建设法治国家,不怕是在灾难后。

资深公益人 崔子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