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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金会发展的内生之道

2016-07-0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映宇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落地的重要载体,企业基金会近几年发展迅猛,很多有志于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良心企业纷纷成立慈善公益类基金会,在助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同时,也提升了企业品牌的公益价值。专注于传统慈善,还是实现了商业和公益的双轮驱动,这个二难选择的命题一直伴随企业基金会的左右,寻找企业基金会发展的内生之道,一直是企业基金会的夙愿。

企业基金会和企业的亲缘关系。企业基金会与发起企业天然就具有一脉相承的亲缘关系,前者获得的企业支持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资金支持,企业基金会的第一笔捐赠往往来源于企业,这为企业基金会提供了项目费用和行政费用等多方面的资金支持;其次是资源支持,这主要表现为企业基金会对企业人脉关系、企业市场渠道的无偿使用;再次是品牌支持,企业品牌往往为企业基金会的公益项目做了背书。

企业基金会的发展图谱也与企业密切相关。基金会启动时一般的主要支持者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发展到中期其支持者则拓展为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及其相关人脉,后期的可持续发展则更多来自于企业员工的积极参与。与之相关,企业品牌和基金会品牌也表现出相辅相成的关系:初期,企业品牌为基金会项目品牌做了背书,为基金会项目的有效推行提供了支持;后期,基金会的公益品牌则为企业的商业形象增加了公益价值,提升了社会大众对企业的认可度。

企业基金会发展的内生动力。鉴于企业和企业基金会之间的这种关系,如何发挥企业和企业基金会的各自优势,寻求企业及其基金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二者资源共享和效益多元的共同目的,是一个津津乐道、不断探寻的话题。

第一,要注重将社会现实需求和企业发展需求相结合。企业基金会公益项目的设计,既要与当前的社会现实需求联系起来,又要兼顾企业创新发展的要求,通过公益项目的尝试和探索,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促使企业向社会企业的道路发展,至少要防止企业为追求商业利润最大化而产生新的社会问题或者环境污染。如有些地产基金会依托自身企业的地产优势,开展环保地产和绿色社区的公益项目,既有助于为社区居民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也促进了企业的环保转型。

第二,要注重将企业基金会品牌发展与企业优势资源相结合。脱离开企业的有效支持,企业基金会的品牌建设将举步维艰。要将基金会品牌项目的设计和执行与企业优势资源结合起来,在降低品牌项目执行成本的同时,争取企业更大的可持续资源的支持,以便获得更大的发展。此外,未来新修订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要取消非公募和公募的区别,对企业基金会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很多企业基金会可以利用企业原有的销售渠道来开展募捐,增加捐赠收入,扩大社会影响。

第三,要注重将企业基金会公益项目与企业员工志愿服务相结合。发动企业员工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将慈善公益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就企业基金会而言,形成了稳定可靠的志愿服务供给渠道,降低了公益项目的人力成本;就企业而言,以此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和归属。

公益和商业的泾渭分明。当然,企业成立基金会属于散财之道,绝非敛财之手。我们不否定二者之间的关联,但也绝不允许利用这个关联发生利益输送,公益和商业一定要泾渭分明,最好的监督办法就是信息公开。

在当前市场条件下,企业基金会在不违反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为低成本、高效率地开展公益项目,基于公允甚至更低的市场价格,可购买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但要避免利益输送,也要做到每一个交易的公开透明,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和考验。

针对企业基金会最容易被诟病的关联交易问题,其实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其所在的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另外,新出台的《慈善法》也有相关规定,如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慈善组织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与慈善组织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参与慈善组织有关该交易行为的决策,有关交易情况必须向社会公开;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慈善公益人士

张映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