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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与拓展:我国企业社会工作发展的两大路径

2017-08-2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卢磊

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和中国社会工作的整体发展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即路径选择的问题,融入既有服务体系还是另辟新径?笔者认为,这两个方面需要有所兼顾和同步推进,并在发展过程中进行实践比较和经验积累。

体制内更新:以工会为依托推进企业社会工作发展。工会是我国较为传统和成熟的群团组织,有比较系统的组织体系,并且广泛地分布在不同类型和不同领域的企业中。在我国,工会是企业员工的利益代表者。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企业员工需求的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工会如果要获得企业员工的拥戴和支持,要尽快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传统服务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在企业员工的实际需求,因此我国工会应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敢于迎接挑战和创新服务机制与内容,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大职能。进一步而言,要充分地发挥工会的应有职能就需要革新服务观念,引入社会工作价值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和需求导向的原则。同时,应以此为基础借鉴引入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社会工作经验,并结合实际发展创新工会工作,这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企业社会工作发展路径。

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早期,上海市总工会就已经开始探索工会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在女工工作方面的应用,这是很好的开端。但是,企业工会引入社会工作还是一个新课题,作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我们可以在相对有意愿且有较好基础的地区或企业进行先行探索和试点,跟进同步行动研究,逐步积累经验和迈向成熟发展之路。具体可行的参考做法包括开展工会干部社会工作领导力培训、企业社会工作培训,在工会组织内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与企业合作尝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化运作等等,其中要抓住一个核心即工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从宏观层面讲,我们需要起步加快工会社会工作的相关研究和制度建设,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目前,北京市总工会、宁波市海曙区总工会等地方工会系统也在以设立社会工作部门、设立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积极尝试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推动职工服务和群团工作的创新发展。

体制外开拓:企业福利责任的承担和社会组织的介入。从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企业对于员工的责任承担已经远远超越了劳动报酬的支付和社会保险的缴纳,而是将企业员工作为“社会人”给予全面且必要的福利和服务,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同时提高生产效率,以达到员工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双赢目标。

然而,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较为重视经济发展指标的实现,但一定程度上缺失了企业员工福利和服务体系的同步发展。这就需要政府主动作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和服务体系的制度创制。企业应尽力避免给员工甚至社会成员带来某些消极影响和伤害,比如生产安全事故、工伤与职业病、心理角落和精神压力等。企业在现代社会福利体系中承担着对员工就业与发展的基本责任,因此企业应当积极推动和实现员工福利和服务的供给专业化,引入企业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目前在我国比较普遍的做法有:一是在企业内设立社会工作服务部门或者在企业社会责任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设置社会工作岗位,以苏州为典型;二是以购买服务或专项资助的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提供专业化职工服务,以深圳和东莞为典型;三是引入专业性社会组织,并争取政府政策和资金的配套,实现企业与政府、社会组织的三方联动,以珠海为典型。

内外兼顾:企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可能之路。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整体路径来看,体制内引入更新和体制外开拓并行是一个基本特点。因此对于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或许也是一种参考。对于体制内来说,应借助当前工会组织的群团改革,推动社会工作积极嵌入或融入工会系统,主要在于充实工会组织的专业性人才队伍。对于体制外开拓,主要在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引导民办社工机构的积极作用和专业优势,推动企业社会工作发展。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

卢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