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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项规范、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推进社工站建设与管理
持续推动社工站建设与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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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2年04月26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河南:两项规范、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推进社工站建设与管理

    为推进河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工作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河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

    《规范》对全省社工站的基本标准、服务内容、管理运营、督导评估、经费保障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为切实发挥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规范》明确了社工站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第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第二,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第三,驻扎社区,结合村(居)委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第四,完成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民生服务工作,包括协助识别服务对象、综合评估服务需求、统筹开展专业服务、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基层民生服务能力建设等。

    《规范》还提出,社工站应深入属地乡镇(街道)调研,加强入户探访,建立服务对象清单和重点服务人群档案,摸准需求,链接资源,按照“1+3+N”的模式设置服务项目,即:“1”个中心——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服务;“3”个基础项目——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对象等弱势群众提供专业社工服务;“N”个特色项目——探索拓展特色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办法》则适用于全部或部分运用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金、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的相关资金以及政府管理的社会资金)购买的全省行政区域内社工站项目。同时对项目的评估主体、评估内容、评估程序及方法、评估结果及应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该《办法》,社工站项目评估主体包括项目购买方、第三方评估机构、被评估方等。购买方负责确定评估方式和评估执行方,落实评估经费,统筹评估相关事宜,监督评估有序执行。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专业评估、财务评估工作,对社工站的项目管理、核心项目打造、基础项目开展、特色项目开展、服务成效、财务管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被评估方根据项目要求积极配合评估组的评估工作安排。

    社工站项目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服务、项目管理、服务绩效、经费使用等。每个服务年度原则上应当对社工站项目进行中期、末期两次评估,中期侧重专业服务评估(含购买方、监督方评估),末期侧重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连续开展三年以上站点可每年进行一次末期评估。对项目服务情况的评估,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包括专业服务方面、项目管理方面以及服务成效方面。

    (据河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