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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破“污水处理骗局”

2014-04-17 15:34  来 源:公益时报   作者:冯永锋

一年前,山西运城一个环保志愿者发现,自2008以来国务院开始推行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在很多地方都落了空。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就是在村庄里修建污水处理厂。但有意思的是,许多示范工程,要么根本没有建基本的设施,要么就是建好了设施却没铺设管网,要么就是建好了设施铺设了管网却没有污水进入。更有意思的是,家家户户的污水本来在自家院子内外,借着阳光雨露,说消解了也就消解了。而有些村庄把污水管网铺好之后,把原本分散解决的污染,统一排放到了某家的麦地或者池塘里,结果远远地闻过去,就是一片恶臭。

污水处理厂,本来是给城市人配备的。笔者关注环境保护这么多年,感觉农村与城市的最大差异,就是生态含量的区别。农村的人均生态含量是大的,城市的人均生态含量是小的;农村的污染物消纳能力是高的,城市的污染物消纳能力是低的;农村的污染物是应当自由发生、自然解决的,而城市的污染物,是必须统一收集、定向输送、专门治理的。

按照这个朴素的理解,大体就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个结论是,农村也许不该上所谓的工程化污染治理措施,而应当充分利用土壤、坡地、林地、沟渠、农地来随机净化,在农村搞工程治理,本身就违背了污染物消纳的基本规律。另一个结论是,如果缺乏公众监督,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所有的工程都可能成为假冒伪劣的工程。

这种现象在全中国每一个地方都是存在的。就拿北京来说,至今也仍旧有30万吨左右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道里。如果你到城市的河道边去走一走就会发现,真正的污水,都毫不犹豫地排放到了城市的沟沟渠渠中。

破解污水治理伪劣工程的办法也简单,就是像要求空气信息公开一样,要求所有的城市如实公开当地所有河道、所有涉水企业的“水环境信息”。就是要求政府把所有监测所得的水环境信息、企业监测所得的水环境信息,如实地向公众汇报;就是要求政府和企业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质询;就是要求即将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能够加入一条“人人有权公益诉讼”的条款,让用污水残害这个国家生态的个人、企业和政府,永远可能受到起诉和追查,为其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否则,中国的污水治理骗局,将仍旧延续下去,无论公众的眼睛是多么雪亮,无论中国的民间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是多么积极和踊跃。

“自然大学”发起人 冯永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