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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一日取缔三家“山寨社团”

2019-01-2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高文兴


  民政部官网截图


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下设“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并在全国省、市、县以高价招揽代理

■ 本报记者 高文兴

1月21日,民政部在官网接连发布三份公告,分别取缔了三家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及其下设机构。

自2017年年底以来,民政部联合公安机关下大力气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速度和力度空前,并取得阶段性成效——过去一年,民政部公布了6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00余个,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845个。

此次一连取缔三家非法社会组织,一则因这些“山寨社团”假借服务“国家战略”的旗号,骗钱敛财,严重损害国家战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则形成震慑效应,表明民政部门对这项复杂、长期的工作持续开展的决心。

非法组织批准非法组织

据民政部网站此次公布的三份公告显示,这三家非法社会组织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和“中非经济贸易促进会”,均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

不仅如此,这些非法组织还自行设立非法的分支机构进行行骗。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竟下设14个“产业委员会”,以“军民融合”为旗号,企图发不义之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教育委员会”下设“中华民族文化艺术院”,在上海、广东、福建等十几个地方设有分院,以“推广国学”的幌子骗钱敛财;“中非经济贸易促进会”则下设“海峡两岸产业经济合作委员会”。

据民政部公告显示,以上这些非法分支机构也同时一并取缔。

长期打击整顿非法社会组织

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领域工作发展迅猛,目前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的数量已超80万家。同时,不少非法社会组织也以其迷惑性找到了其生存的土壤,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实际上,早在2015年,民政部就加大了对全国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并在2017年一次性公布了200多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自2017年年底,民政部联合公安机关再次下大力气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并就此于2018年4月至12月期间牵头开展集中专项行动,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9年1月3日,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在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过去一年查处非法社会组织5845个,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300多个。

然而,由于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与违法获利严重脱节,公众在识别“山寨社会组织”上也有一定难度,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表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具有隐蔽性、随机性、分散性等特点,因此,打击整治的根本目的是要以“惩”促“防”、以“惩”促“治”。既要立足当前,取缔一批非法社会组织,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形成社会震慑效应,又要着眼长远,加快完善举报投诉、公开曝光等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的法治环境。

如何识别非法社会组织

由于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履行登记手续,所以登记管理机关事先并不掌握它们的基本信息;再加上绝大多数非法组织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的,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此,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发现,除了靠登记管理机关有限的力量主动查找之外,更多是要依靠群众的力量来发现。

实际上,公众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的“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来验证社会组织的合法性。截至目前,该查询系统已入库全国社会组织数据816127个。公众也可通过该网站的“投诉举报”功能来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线索。

此外,2018年9月民政部印发的《“互联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明确指出,将“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互联网上非法社会组织信息,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具体线索”。

小知识

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中的一种。

根据其性质和任务,常见的社会团体命名通常有学会、研究会、协会、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等。

据《民政部关于对部分团体免予社团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仅有两类社会团体不进行或免予登记。

第一类是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不进行社团登记,它们有: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第二类是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它们有: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这类社团,如果愿意,也可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目前,仅有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这两家进行了自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