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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书院学田制及其启示

2019-08-2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刘海燕

坐落于长沙的岳麓书院是我国四大书院之一,历经宋、元、明、清四朝变迁,始终保持其文化教育功能
 
寄托着人们对一代文豪苏轼敬意和对学问尊崇的东坡书院
 
■刘海燕
 
教育的发展、继承和创新同样重要,中国古代教育遗留的宝藏异常丰富,其中具有鲜明特色的书院的教育经验,特别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借鉴。古代书院产生于五代时期,历经元、明、清,其由盛而衰,曲折发展的历史为后人提供了研究和借鉴的宝贵资料。目前,我国许多历史悠久的中小学甚至高等院校,都是由书院演化而来的,具有一千多年历史的书院制度,无论是成功或失误,其经验都是很有价值的。
 
古代书院的学田制
 
教育经费的筹措始终是关键,充足的经费使得学校得以维系发展的,不仅国内如此,国外也如此。曾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伯克利分校校长田长霖教授曾指出,社会民主化程度愈高,筹措大学办学经费的任务就愈益艰巨。也就是说要使高等教育获得使社会和公众完全满意的发展,集资、敛财,越来越具有技巧性和挑战性。
 
在集资养学方面,中国古代书院有着很独特的经验。经费是维系书院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在农业封建社会中,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学田制”可以说是古代书院在集资养学方面的一大创举。
 
东佳书堂是目前有记载的最早书院学田,南唐徐锴《陈氏书堂记》中说:“(东佳)为书楼,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四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这二十顷田,虽未冠以“学田”之名,但确有“学田”之实。中国在封建社会时的支柱就是小农经济,那个时候的经济来源就是农业,大凡一个书院的开办,置学田是其首要任务,学田落实了,书院才有稳定的财源。娄性在《白鹿洞学田记》中说:“书院不可无田,无田是无院也”,“院有田则士集,而讲道者千载一时;院无田则士难以集,院随以废。”可见学田的作用之重要。朱熹在兴复白鹿洞书院时就很注意学田的建设,认为这是维持书院的“久远之计”。他制定了购置的计划,筹集了一部分购置田地的资金。
 
许多书院都有自己的学田,据洪迈《容斋随笔》所载,南唐时庐山国学曾置学田数十顷,收取田租以支付学校的各项开支。书院学田数量是随书院大小而不很均等的,万历3年(1575年)白鹿洞书院有田二三百亩,岳麓书院在嘉庆19年(1540年)则有学田2222.9亩。
 
学田的来源
 
一是私家捐赠;二是地方政府划拨;三是皇帝的所谓御赐。在三种渠道中,私人捐赠尤为突出。由于传统的书院,大多数由私人所创,而为书院设置学田,是创建书院的连带工作。我们可以说,民众的捐助,是书院学田中最基本来源。官府的划拨,往往有赖于主政者个人的喜好和意愿,也就难免有“或作或辍”之弊,而民众的捐助,是书院学田最持久、最稳定的来源。书院从民间集资,或由个人出资,或由家族筹集,亦有由地方公众等集钱银、田地和房屋的,其中也有是由地方官史带头倡捐的。
 
在中国现存的地方志或专门的书院志中,记载土地和银两的捐赠事例非常多。不仅除地方官绅、富庶人家,家境一般的普通百姓也有捐赠,当然,捐赠通常是有组织的。西北地区方志中有一则有趣的记载:一位县太爷上任后,为兴建书院,曾连续三天宴请地方土绅,直到他们愿掏腰包为止。有的地方官员带头兴学,将自己的部分信奉甚至变卖夫人的首饰钗簪捐献出来。
 
学田收入的管理
 
书院是一个教育机构,但又不是完全意义的纯消费性的机构,又是一个兼有经营性质的经济实体。书院本身的经济活动,是维持书院生存的必要手段。书院经费的经常维持是依靠学田,学田出租便是书院最主要的经营活动。学田出租的形式各地是不一样的,各个时期也不一样的。清代岳麓书院的学田大都“登载在书院户头之下,但书院并不直接经营,一般来讲,学田都分散在各地,如宁乡县有三处,计250亩,长沙县19处计552亩等。租谷由各官府代为‘经理’授受,由善化县碾成米后连同每个月的膏火银一起发放到书院”。这是一种间接经营。清代白鹿洞书院学田租佃的情况则是另外二种形式,其一是把他们直接租给佃户,第二,由二地主承佃转租,实际上第二种人租佃了学田的90%左右。从岳麓书院和白鹿洞书院的经营情况看,它们的学田都不是直接经营的,而是间接经营的,前者依靠官府,后者主要靠二地主的承佃转租,这种做法的原因虽各有异,但怕麻烦,“儒士不善理财”可能是其共同的原因。
 
公众兴办的书院中,一般都会推举若干经理人员轮流值年负责,掌管办学经费,修缮院舍,购置器具,聘任山长,并与山长共同商办书院大事。很多书院吸收年长学徒参加书院管理,担任堂长、斋长、管干、经长、引赞等职事,管理风纪、经济、迎宾、祭祀图书、作息等事务。有时学徒还参与了书院志的编校、院田的清查、田租的征收工作。公众代表负责管理,既能反映地方公众的要求,亦可发挥其办学积极性,对书院资金筹集、院舍建设、院产保管,学徒教育都能起作用。这种管理方式也使书院组织比较紧凑简单,教学行政人员很少,例如,白鹿洞书院通常就只把管理人员维持在15人左右。这种简单的机构,比较容易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一般行政费用开支较少,而学生参加管理,既实行了民主管理,也让学生得到一些津贴,以改善生活。
 
学田的收入有的用来修复或扩大旧书院,有的甚至用来新建书院,余者存入钱庄生息,供师生膏火、奖励及其它开支。有的书院学田(如岳麓书院)包括若干种类,如供书院吃的叫“食田”,供祭祀用的叫“祭田”,有的院长专门设有“食米田”。此外还有奖赏田、旅资田等,但不一定专款专用。
 
在集资养学方面最成功的范例之一是岳麓书院,它自北宋开宝9年(公元976年)创建以来,一直是全国著名的书院之一。它拥有从岳麓山脚到湘江边广阔而肥沃的学田,整个岳麓山实际上属于它的管辖。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书院改学堂后的20世纪50年代,而此前租种书院学田的农民,在新中国建立后才脱离与书院的关系。据《岳麓书院志》等资料记载,该院宋代有学田50顷;明代有学田222.9亩;另有水塘,湖坝等41处,以及可供出租的许多屋基、茶园等;清代也还有学田1595.5亩,另有数千两白银存商生息。上述资料还说明,当时90%以上的收入都用于教学,行政管理开支不及l0%。
 
对民办学校的启示
 
书院经济得到社会各阶层的长期关注与支撑,学田的来源渠道多元;学田的经营多样合理,地方官员以身作则关心学田的置办,监督学田收入的使用;书院机构简单,行政开支较少;学田经费收支条文明晰,便于监督。书院学田制的这些成功做法,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整理的,对于目前我国举步为艰的民办教育尤其具有借鉴意义。
 
首先,民办学校应该给自己正确定位。所谓“民办”,即社会力量办学,它的优势是办学方式多样化和可选择性。体现在专业设置、教师聘任、招生就业、课程教学、教学基本建设等方面比较灵活,适应性社会需求,既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又能满足人们对教育的多元化的需求。
 
其次,民办教育应该树立“成本”和“效益”观念,积极推进教育产业,成为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典范。目前我国民办学校经费来源主要有三部分:学费收入;社会捐资、投资、集资;政府补贴等。学费作为民办学校的主要经费来源是个正常现象,然而目前多数民办学校所收的学费只能满足日常经费支出,不能形成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因而社会捐资、投资、集资就非常有必要。例如可以由企业投资办学,采取基金制,即企业建立教育发展基金,支持学校办学;有的是建立教育产业集团,企业直接进入教育领域,产学合作,“以产养学”,进而“以学养学”。股份制学校则有效利用了社会闲散资金,调动社会各方面关心教育、投资教育的积极性。民办高校应该树立“大教育”观,充分利用社会上一切可以利用的教育资源来为教育服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减少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使教育步入良性循环。
 
最后,从长远来说,政府对民办学校,应该是民办公助。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资助主要通过对学校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政府要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的监管,调控资金流向,提高民办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政府部门应充分利用中介组织的作用,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等评估,颁发质量合格证书和学校认可资格证书,并实行不同等级不同收费办法以鼓励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同时选取部分有较强办学实力、有较强办学特色、有较大影响的民办高校,通过政府拨款扶助,鼓励他们发展。
 
(据《科技创新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