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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浙苏沪渝连续7年领跑儿童政策创新 “中国儿童政策省级创新指数2019”发布

2019-11-2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明敏

 中国儿童政策省级创新指数呈现出东部地区较好、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居中、西部地区有亮点的局面

■ 本报记者 张明敏

“2019年11月1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研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的“中国儿童政策省级创新指数2019”在京发布。

该指数从儿童生活保障、关爱保护、教育发展、医疗健康、服务机构5个方面挑选出33个评价点,对2018年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31个省份儿童政策创新进行评价和排名,并总结出5大儿童级政策创新亮点与4个儿童省级政策创新趋势,旨在为各地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信息,推动各地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加强政策引领,促进儿童事业快速发展。”

儿童福利快速发展

2018年,是我国儿童福利与保护制度建设快速发展的一年。

儿童生活保障持续提标扩面,775.7万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有所提高;14个省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领取补贴;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数量增加并逐步向社会开放。

儿童关爱保护取得多重突破,最高检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防治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

教育发展方面进展显著,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连续七年超4%;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升至81.7%;全国92.7%县域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学校2152所,比上年增长2.1%。

医疗健康方面加大保障力度,13个省份出台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针对儿童群体采取特殊举措;儿童白血病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卫生资源持续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获国家专项政策支持。

基层儿童社会服务体系全面铺开,多个专项政策指导儿童社会工作发展;全国儿童主任共计61.53万人,基本覆盖所有村(居)民委员会;专业化社会服务财政投入持续增加。

京浙苏沪渝连续7年稳居前十

指数显示,2018年,中国儿童省级政策创新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湖南、重庆、上海、浙江、江苏、宁夏、天津、四川、广东。其中,东部地区占6席,西部地区占3席,中部地区占1席。

整体上,中国儿童政策省级创新指数31个省份排名整体稳定,呈现出东部地区较好、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居中,西部地区有亮点的局面,湖南、四川、宁夏等省份近年来指数排名持续升高。

北京多项儿童政策全国领先,儿童关爱保护优势凸显。北京在一级指标关爱保护排名位列全国第一,在教育发展、医疗健康、服务机构等方面排名均进入全国前五。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养行为,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跨部门、多专业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湖南出台专项指导意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湖南在一级指标服务机构排名位列全国第二,在关爱保护、教育发展等方面排名均位列全国前十。出台专项指导意见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机构功能、服务范围等,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工作。

重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重庆在一级指标生活保障、关爱保护等方面排名均位列全国第二。明确提出以后每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方式,将按照当年未成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增长的定额同步增长,同步实施。

上海率先出台“1+2”文件鼓励多方共建托育服务体系。上海在一级指标教育发展位列全国第一,在生活保障、关爱保护、服务机构等方面均排位列前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1+2”文件,推动托幼服务的标准化发展。

浙江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浙江在一级指标关爱保护位列全国第三,在教育发展、医疗健康等方面排名位列全国前十。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与内容,明确发展目标并完善工作格局。

江苏多措并举推动教育公平与发展。江苏在一级指标教育发展与上海并列全国第一,在医疗健康方面排名全国第二,在生活保障、服务机构等方面均排位列前十。加强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

宁夏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津贴保障,明确“儿童之家”资金来源。宁夏在一级指标生活保障位列全国第一,在服务机构方面与北京等省份并列全国第二。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津贴保障,明确“儿童之家”的资金来源、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并将督导员工作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天津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天津在一级指标医疗健康方面与辽宁、广东并列全国第一,在生活保障、关爱保护、服务机构等方面排名均位列前十。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白内障、髋关节发育不良等出生缺陷疾病的筛查和干预工作。

四川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建立儿童福利服务网络。四川在一级指标服务机构方面位列全国第一。提出成立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建立服务网络,加强社会散居孤儿及其监护人的指导,切实维护社会散居孤儿的权益。

广东扩展农村贫困儿童救治病种兜底保障大病儿童。广东在一级指标医疗健康方面与辽宁、天津并列全国第一,在生活保障方面排名全国前三。下调困境儿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扩展农村贫困儿童救治病种,对前期筛查的患有大病的困境儿童实行医疗救治兜底保障,最高可达“全覆盖”。

省级创新五大亮点

亮点一:中西部地区孤儿基本生活费增幅较大,过半数省份探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各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明显提高,集中养育孤儿平均保障标准比上年增长10.1%,社会散居孤儿平均保障标准比上年增长8.2%,中西部地区增长幅度大于东部地区。过半数省份探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天津、北京和上海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补贴金额全国领先。

亮点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推进,24个省级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

31个省份均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用。防治校园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24个省级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检察机构推进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

亮点三:优化教育财政支出结构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个省份出台专项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的同时着力补齐教育短板。12个省份出台专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落实,特殊教育体系逐步完善。

亮点四:16个省份搭建儿童白血病诊疗本地服务网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建立。

16个省份搭建本地儿童白血病诊疗服务网络,儿童白血病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31个省份均在本地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多个省份因地制宜提标扩面创新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亮点五:湖南、四川、宁夏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化转型与发展。

湖南、四川、宁夏3个省份出台专项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目标、服务对象、资金来源、建设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法和服务流程等,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

儿童政策四大发展趋势

趋势一:基层儿童社会服务将全覆盖,专业化培训将成工作重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2020年要在全国实现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儿童之家”,全国要建设一支由68万名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组成的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专业工作队伍。随着地方进一步推进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以及儿童主任(督导员)专业能力提升将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趋势二:建立发现举报机制将成为儿童侵害防治工作突破点。

随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实,地方将继续探索创新预防性侵与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儿童侵害防治工作将进入专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建立发现举报机制与专业队伍将成为儿童侵害防治工作突破点。

趋势三:3岁以下儿童托育服务供给将加速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入托难”、“入托贵”问题指明了发展方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范了托育机构的功能职责、托收管理、保育管理、健康安全管理等多项内容,推动托幼服务向标准化发展。多举措加强儿童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全社会支持育儿新格局将加速推进。

趋势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全面落实。

中央及所有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计划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将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配套措施将全面落实,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从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重要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