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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亏损 朝阳产业怎样才能朝气蓬勃?

2015-11-15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会贤

乐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亿方公益基金会资助支持下,历时一年完成的《社区居家养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于12日发布,《报告》对广东、河北、山东、上海、北京5个地区30家不同类型的养老组织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显示,其中2/3都处于亏损的状态中,由于调查样本有限,这个比例扩大到全国未必准确,但仍有很大参考价值。

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资金来源分别是什么?资金不够的原因又是什么?有哪些良策建议?《报告》也给出了部分答案。

谁在做社区居家养老?

做社区居家养老的组织根据性质来分,包括企业和三类社会组织;从服务内容来看,就是基本生活照料、物质设备支持、精神慰藉服务以及医疗服务;还可从居住方式分为全托型、日托型和上门型,但大部分的组织的服务都同时涉及多个服务内容。

此《报告》的研究对象包括了21家民非、4家企业、2家社团、1家基金会,和2家未注册组织。可见民非是占大多数的,原因一是登记注册政策的放开,二是政府对养老事业支持力度加大,民非在争取政府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上占有优势,被访的民非中部分享有政府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场地、设施或水电等,节省大笔支出。民非多由社区组织发展而来,群众基础、与街区行政层面的关系也更好些。

此外,民非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贫困老人的养老由政府负责,有经济能力的老人更倾向于企业型养老组织,中间绝大多数则选择收费居中的民非势有助于其在市场上的竞争。

企业作为养老市场的另一主体,目前处于参差不齐的状态。一方面养老企业的资金支持较有保障,有资本引进市场上最新的研究成果,并可快速转化为产品。市场竞争使得压力企业对自身服务的专业性要求较高,服务质量有保障。但另一方面企业没有政府补贴,在自负盈亏的情况下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目前中国养老市场尚未成熟,需要企业很大程度投入资金和人力进行市场培育。

基金会在对养老服务的介入上资金压力较小,可以充分发挥自主性进行社区为老服务,但另一方面基金会在为老服务的专业性有待提高。同样的还有社会团体,由于主要人力来自志愿者,自主性较高,而面临专业性不足的挑战。

未注册组织因为无法取得民非营业执照很难得到政府、街道以及居委会的支持,在资源整合和资金基础方面面临较大压力。

这几类组织在人才方面存在着竞争关系。留人难、员工流失率高是多数组织都面临的问题,正如北京某企业负责人说:“现在的年轻人一听到是做老年人服务行业的就不愿意来”。对民非来说,随着政府鼓励市场资本进入养老行业,不少企业同时开设民非单位承接政府项目,并且出高价从民非单位挖人。民非为了留人只能涨薪,又提高了生存难度。

人才质量上,大约70%以上组织的员工学历在本科及以下,个别专业性较强的组织会有一些专业的人才以及专家,但缺乏高水平和高素质的从业人员仍是目前行业内的现状。

上海广州政府支持力度更大

《报告》提到,上海和广州地区,政府对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财政支持力度较大,所以上海和广州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发展相对较好,设施齐全,老年人参与度也高。北京市政府目前对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支持力度不够,所以为老服务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不仅有社区为老服务中心,还有各种企业以及基金会,服务内容也不仅仅是对老年人生活的照料,还有对于老年人的心灵和精神的慰藉、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并且这些服务形式很多组织也是刚刚涉足,目前发展得并不完善,很多组织也是在探索中前进。

通过访谈可以了解到,北京的社区居家养老组织类型偏向“专精型”,不同的组织各自有擅长的领域,服务的范围和服务人群数量都较上海广东要小。上海和广东则大多与政府合作密切,有丰富的资源和服务范围,因此其员工的数量也更多。

但是不管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有多大,所有组织都面临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资金来源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问题。因为政府购买服务,而服务是有活动的期限的,所以组织想要获得长久的发展,还是需要考虑提高自身的优势,创新活动形式而内容,保障资金来源的稳定性。

收费标准怎么制定?

影响收费标准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服务对象的富裕水平,另一个是组织的发展状况。目前一般中端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组织收取的费用相对于市场价格来说较低。

北京某养老企业表示:“将价格定得低一些是为了把服务面做大,先把自己品牌打出去”。如果组织服务的对象是中高端的老年群体,则价格也会稍高一些,同时服务质量和专业程度也会相应更高。

除了一些政府承接的完全不收取费用的服务以外,对于收费的服务来说,行业内目前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各家组织也都是参考市场价格来制定收费标准的。

收费标准还与政府支持的力度有关,将上海和北京的两家组织来做对比。上海某组织由于政府支持力度大,收费也较之北京有明显降低。辖区内的日间照料中心,老人每月象征缴费100元,早午餐另收费,午餐为外订敬老院餐食,每份9元。而北京的这家组织收费更市场化,同样拿日间照料服务做比较,标准为60至100每天,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具体确定。

现阶段老人付费意愿低

中端养老市场的潜力是巨大的,但这部分老人对于自身非刚性需求的付费意愿是比较低的,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几乎不会向养老组织来寻求帮助。在很大程度上,这和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关系,中国的传统文化和政府一直所倡导的,是以家为核心和联结的互助方式,强调关系的重要性,只要是有子女的老人就会让子女来养老,有房子的老人就不愿意去组织养老。

但是对于子女来说,他们是希望老人进到组织养老的,访谈时组织负责人谈到,很多子女在照顾老人这个问题上面觉得不堪重负,但是老人又不愿意组织养老。所有对于人的观念的转变是提升需求的关键,由家为本转变为以社会为本。

老人付费意愿低,导致了社会组织以承接政府购买项目为主要的维持运作的方式,而无法拿到政府项目的企业则是在不断地亏损中。企业要是想要在养老行业中盈利就只能走高端养老或者房地产养老的道路,但《报告》访谈的这一家企业是一家轻资产居家养老企业,没有充足的资金来运营高端养老服务。在接下来,企业的负责人也准备融资来提升自己的服务,扩大影响力的同时尝试与政府合作。

另外,社会组织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也给社会组织做养老带来了困难。

给行业和政府提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行业目前良莠不齐,服务质量和水平各不相同。国家制订了相应的组织准入制度,同时也应该设立退出机制。制定组织评定审核标准,定期对组织进行筛查,对于不合格的组织予以撤销行业资格。

国家对于社区居家养老行业乃至整个养老行业都没有明确的类别分类,很多组织的服务涉及多个方面,服务杂而不专、多而不精。比如做精神慰藉的组织同时又做日常照料,但是服务都仅仅浅尝辄止,做得不够深入。国家在政策上需要明确规定社区居家养老行业的类别,并且规范类别之间的界限,提升不同服务类别组织的服务质量。

政府需要借鉴国外相应的结果评估体系,制定出适合国情的评估标准,严格控制评估的质量。当前许多组织把活动当成服务在做,而持续性强的服务反而因为不符合政府的“创新性”要求而得不到支持。服务的持续性与创新性不应该相互排斥,当政府认定项目符合创新标准时应该给予持续的支持,而不是另寻新的项目,为了创新而创新。

在政策上,《报告》则提出了提升政府项目购买的有效性、在法律上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组织的保护、完善保险制度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