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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2014-08-2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刘奇


“绿行者”希望更多人并非只是旅行者

8月14日,由搜狐公益以及联邦高登联合举办的主题为“野生动植物保护,我们能做些什么?”的“绿行者”公益沙龙活动在京举行。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前国际生物科学联盟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汪松,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专家孟智斌,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副主任郭耕,亚洲动物基金北京办公室主任方丹,联邦高登营销总监张志勇等参加了这场关于环保的讨论。

生物资源现状堪忧

现在我国生物资源的开发现状如何?这是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副主任郭耕先生表示:“1989年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我觉得有一些缺陷,比如保护宗旨叫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就没边没沿了,所以对野生动物的开发,过度利用比比皆是。”

亚洲动物基金北京办公室主任方丹则表示:“我们一直不认为野生动植物是资源,在不认为这是资源的前提下,自然不存在任何开发的问题,这是我们动物基金的观点。”

对于圈养野生动物的问题,方丹提到了黑熊,他说:“我们就认为完全没有必要,第一点是不安全,第二点是没必要,没必要是指可以被替代,第三点是因为它残忍,所以它完全没有产业化的必要。就像鱼翅一样,有很多的动物保护人士分析表示,鱼翅重金属超标,吃了有害,相信人们知道后就不愿意吃了。”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专家孟智斌先生还提及了森林的开发问题:“濒危野生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动物只有5000种,绝大部分还是植物。其实植物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基础,如果不把植物保护好,咱们就活不下去。热带雨林的开发采伐是个很大的问题,包括非洲、亚马逊、东南亚的森林资源开发,砍得相当厉害。我们国家还好,认识到天然原始林不能开发,相对来说开发采伐得较少了。”

法律是最直接的武器

对于野生动植物保护来说,法律是最有力最直接的武器。我国法律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如何呢?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专家孟智斌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野生生物保护,包括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的濒危野生物种公约、野生动物多样性公约、物种多样性公约等,并跟周边国家签署了保护协议,在野生动植物保护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但是,相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还有待完善。联邦高登营销总监张志勇在沙龙上也指出:“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它的健全以及完善很大程度上还要靠民间组织的呼吁跟推动。”方丹也认为,要多通过人际传播来宣传呼吁,让越来越多的人倡导这个事,特别是专业人士。

对于该如何保护濒危物种,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前国际生物科学联盟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席汪松提出了他的一些建议:“第一,就地保护,把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保护起来;第二,完善必要的饲养地管理设施;第三,有的物种在我国灭绝了,但国外还有的,我们要重新引回来。”

做绿行者 不只是旅行者

“绿行者”是联邦高登践行社会责任设立的活动,搜狐公益成为联邦高登开展绿色公益活动的平台伙伴。

搜狐公益和联邦高登于今年的4月和6月两次到四川,分别探访龙桥黑熊保护中心和鞍子河自然保护区。搜狐公益频道的柳姗说:“这两次探访让我们感触很深。龙桥黑熊保护中心的黑熊,它们曾饱受抽取胆汁的痛苦,而今重拾自由。它们能否给予人类无限宽容,我们无从揣度,但我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它们重归自然之后有一个很好的生活环境。”

“保护的关键不是把动物关起来,而是把人管起来。”郭耕表示:“我们要倡导观鸟,反对关鸟。买动物放生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你放生之后,商人又逮回来卖给你,这是对野生动物莫大的伤害。”(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