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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的晚清义赈组织

2014-08-2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木兰


由晚清政府于1873年成立的上海轮船招商局,现坐落于上海外滩9号。它与其毗邻的电报局一道,都曾在晚清义赈活动中发挥过不小的作用,为义赈减免了为数不菲的交通运输和通讯费用。

 于晚清时期创刊的《申报》对当时义赈活动的宣传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做法在清政府垮台后也一直延续下来。图为1935年8月27日,《申报》为上海各界筹赈水灾游艺大会刊登的广告。

义赈是从光绪年间开始兴起的一种民间慈善救助行为。其特点是“民捐民办”,即由民间自行组织劝募、自行募集经费、自行向灾民直接散发救灾物资。

义赈与官赈相对存在。官赈在中国封建社会十分普遍,尤其在清朝,政府对于灾荒的赈济,已经形成了一套颇为严密的制度(详见8月12日《公益时报》16版《古代赈灾:政府与民间的通力合作》)。但到了近代,封建制度日趋腐败,积弊丛生,官赈的种种黑幕令人难以容忍,已经不能使受灾百姓真正获救;同时,外强入侵,国势日衰,官赈几乎赈不胜赈。该背景下,一些民间的有识之士谋求改变局面,义赈活动相继而起。

晚清的义赈组织吸收了西方社会救助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了有规模、有系统的赈灾网络。其完善的机构设置,对当下公益组织的发展,仍有借鉴意义。

由“依托机构”派生

晚清的义赈组织在组织结构上,不同于一般的民间慈善组织。它不同于会所、公所、义庄等中国传统社会中以地缘或血缘等关系建立的慈善组织;也不同于清末开始出现的专门的、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机构的慈善组织,如中国红十字会、华洋义赈会等。从组织成立的角度来看,晚清的义赈组织是由其他各类机构所派生而来,也就是说,每一个义赈组织都有一个依托机构。

义赈组织和它的依托机构在人员、资源甚至组织名称等方面高度重合。比如:1877年成立的上海轮船招商局(义赈组织)依托机构是轮船招商局,同年成立的苏州桃花坞公寓筹赈公所依托机构是谢家福公寓,1878年成立的耕记丝栈筹赈公所依托机构是耕记丝栈。

这些依托机构性质不同,包括传统善堂、现代企业或商业组织、传统金融组织、绅士家庭等等。它们的共同点,一是都拥有大量的社会财富;二是机构内部都有自己的资源系统和网络;三是这些机构的背后基本是由绅士阶层的人士在主导工作。

事实上到了近代,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兴起,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力量不断壮大,因此绅士阶层势必产生提高社会地位的诉求。赈济行为不但是各级政府赞誉的对象,也为社会的道德习俗所推崇,自然就成为了这一群体进身高层社会的途径。

同时,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社会,由于近代战争频繁、国库亏空,朝廷不堪负担高昂的开支,捐输之门顺势打开。有记载显示,上海的买办阶层徐润、郑观应以及民族资本家叶成忠、朱褒三等人都是通过捐纳而获得了职衔。这些都成为依托机构办赈的客观因素。

“派出机构”执行项目

晚清的义赈组织板块分为三部分,除了依托机构外,还有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它们是由组织的基本功能决定的。义赈组织奉行的原则是民办民捐,因此在运作上包含两个基本环节:筹赈和放赈。分支机构负责义赈款项的筹措募集,类似于现代基金会的筹资部;派出机构是办理赈款的发放与各类工赈事项,类似于现代基金会里的项目部;上文提到的依托机构则负责领导统筹,类似于现代社会组织里的理事会。三部分三位一体,各司其职。

派出机构的工作很繁琐,它们在灾区首先要进行查赈,再根据户口将赈灾款项直接发放到灾民手中,因此查赈局在义赈派出机构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机构还制定了《查赈章程》,内容包括:须多邀同志挨户查赈、查户宜简从节费、查户宜赶紧等。

如果灾区粮食紧缺,办赈的绅士还会再开办粥厂进行食赈。事实上,由于灾荒的性质和程度不同,这些派出机构所设立的办赈项目和施救对象都是有所侧重的。也就是说,派出机构的办赈类型是多样化的。比较广为人知的派出机构类型有粥厂、掩埋局、收赎局、抚教留养局、工赈局。

除了粥厂外,掩埋局也是救治大型灾荒的主要措施,灾情严重加上持续时间过长,往往会造成饿殍遍地。如果尸体不能及时收集掩埋,容易使瘟疫盛行,造成更大程度的灾难。因此许多绅士专办收尸掩埋事宜,一些机构还制定《掩埋章程》,主要内容有:到各村约同本村公正甲保查明未殓尸骸若干,无主棺木若干,当即开明数目并死者姓名,即令雇觅妥人在社中择空闲高燥公地,每一尸掘土坑……

救赎局是针对被拐卖或沦为娼妓的妇女。有记载:1878年夏秋,河南苦旱两年有余,妇女被贩卖出境及沦入娼寮成为普遍现象。江浙绅士在河南、安徽、江苏等地设立救赎局,拦截收赎河南的受灾妇女。

抚养教育局主要是收养灾区的幼童,除了能使其温饱外,还对孩子们进行工艺和文化方面的教育。工赈局,顾名思义是“以工代赈”,即为灾民提供劳动机会并给之以钱粮。比如在水灾时,组织灾民疏通、开挖河道。

“分支机构”募集善款

筹款方面,晚清的义赈组织有意识地发起遍及全国甚至延展到境外的网络化筹赈分支机构,它们坚定地执行义赈组织的意志,在各地发动群众积极募捐。

与现代公益组织筹款的方式类似,筹赈的分支机构建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宣传。由于义赈组织依托的机构均在当地较有名气,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公信度,所以分支机构一般采取张贴文字、口头传布、分头劝募的方法。一些组织在筹赈之初,还会在报章上发布广告。1879年常熟书画社为山西旱灾募赈,就在《申报》上刊登了《常熟书画社助赈启》。

在筹款途径上,分支机构采用的最主要筹赈方法是分头劝捐,看的主要就是“筹资官员”的语言及个人魅力。还有一些分支机构依靠政府的力量请办茶捐、米捐、房捐等,借此来获得较为稳定的办赈经费。1880年,金山的一些绅士禀请县令准许开办茶米捐,仅8月一个月就收到了250余千文。实际上,这种方法就是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强行征税、按物抽捐,与义赈组织所奉行的“民办民捐”的原则有一定冲突。

值得一提的是,分支机构秉持“不取薪”原则,办理义赈的人员除了雇请的司事勤杂人员外,通例不从捐款中支取分文,以便将筹款、汇解等环节中的费用降到最低。

筹赈分支机构的主持者为了让更多的人加入到义赈的活动中,会采取一些民间的奖励机制。有资料记载,在当时各地的筹赈分支机构中,高邮乐善堂的丁镜斋最善于用该方法,他充分利用上海的《申报》这一当时中国最为闻名的媒体,将积极捐赈之人的事迹刊登出来,大肆表扬。同时,他还很注意调动他人捐款的积极性:1888年,他在《申报》刊登《劝读书人捐赈书》,即指出“昔人谓有功夫读书即是造化,吾谓有机会行善亦是造化”,他还列举例子,说一些读书人因为捐赈行善而得报,取得了功名。

除了民间自主的激励机制外,官方也会对捐户进行奖励。在办理某项赈济时,义赈组织都会将具体筹赈款项登记造册,报给组织所在地督抚存案,根据捐赈请奖标准,由督抚上奏朝廷请奖。

《申报》的重要作用

1872年在上海创刊的《申报》虽然不属于义赈组织板块,但却在义赈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申报》在义赈初期,就对其进行了大量报道,并在其后的三十年中,将义赈活动作为其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在遇到大型灾荒时,《申报》每天一篇甚至一天数篇,用大量篇幅刊登灾荒状况,引发全社会对于赈灾救济的关注,为晚清义赈的兴起创造了必要的社会舆论环境。直至后来,《申报》馆本身就发展成了义赈活动的重要据点。

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持续了近四年,受灾人口在二亿左右,高达全国总人口的一半。在灾害尚处于孕育阶段时,《申报》就凭借其敏锐的观察力发现:北方五省尤其是京师“雨泽稀少”,并以“北地苦旱”为标题发表论文,呼吁社会广泛募捐,并提出各种防荒、救荒的意见,号召民众关心灾民。

除此之外,《申报》还刊登大量的义赈资料,包括义赈组织发布的各种章程、启事;募集善款的数量、用途等等。典型的例子有:1883年,《申报》上每日都会刊登丝业会馆的义赈清单;1890年至1891年,顺直赈捐收解处先后7次在《申报》刊登消息,详细说明募捐款项的具体用途。《申报》成为义赈组织信息公开的最主要平台。

同时,申报馆还对中西方的救济制度进行探讨,指出西方救济制度的优越性。提出在西方的救济活动中,重视各个环节管理人员的“实心行实事”,这些理念后来逐渐被义赈组织接受并运用。

部分据《晚清义赈组织研究》

■ 公益时报记者 张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