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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灾害应急救援峰会发布《德清宣言》

2016-12-1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会贤





12月10日,“2016灾害应急救援峰会”在浙江德清举办,峰会由中国地震局赈灾应急救援司和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指导,救助儿童会、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支持,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主办,德清县卓明方舟减灾事业发展中心承办,北师大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协办。来自地震系统的专家学者、全国各地民间救援队伍的100多名救援骨干参加峰会。

2016年中国经历了尼伯特台风灾害、南方和河北水灾、浙江水灾等各类大中小型灾害,中国各地应急救援组织团结协作,无论是在生命救援还是灾后服务工作都作出不错的成绩。2016年又逢《中国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和《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此次峰会,旨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加强联合协作。

10日上午,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科技管理处处长申文庄做《“十三五”地震应急救援专项规划简介》的报告。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安产险发布了专门针对救援人员的“平安中国救援保险”。

峰会还发布了2016救援行动公约暨《德清宣言》,提出在救援行动中,应遵循属地行动原则和能力优先原则,接受现场已有指挥体系的统一协调等九项工作标准。

持续3天的峰会,对救援队伍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行动体系标准、行业自律等展开广泛讨论。

“十三五”地震应急救援专项规划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40周年考察唐山时指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我国灾害治理目前面临着“自然灾害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灾难频发、重发,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等情况,此外,自然和人为致灾因子相互交叉、放大,形成恶性正反馈链,灾害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

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科技管理处处长申文庄在发言中指出,“十三五”地震应急救援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地震应急准备能力建设、提升国家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能力、提升地震灾情获取和应急产品产出能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培训能力、提升地震应急科技支撑保障能力。部分工作已经开展。

在国家地震应急救援专业装备建设方面,将在四川、甘肃、河北地区建设能满足1000名救援队员和500名应急队员开展现场工作的专业装备物资库;在吉林、江苏分别建设能满足500名救援队员和200名应急队员开展现场工作的专业装备物资库;为军队国家级西南、西北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备先进的专业装备器材。

在地震灾情获取和应急产品产出建设方面,包括建设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灾情速报平台;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数据覆盖率达到85%以上;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特大地震灾害遥感灾情评估系统;开展地震灾情获取和分析处理新理论、新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

在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方面,将针对青海、黑龙江、广东等特殊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地区选点建设4个地震应急救援专业训练场地;对基层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约100支进行示范性培训,累计达到8万人天/年;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防震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各基地、中心接受参观人员2万—5万人次/年;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示范升级。

发布救援行动公约

“5·12”汶川地震以来,国内社会救援组织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对政府应急救援体系起到了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

为确立社会救援组织会员定位及发展方向、规范救援行动,为促进中国社会救援组织有序发展、提供行业示范,在峰会上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委员会联合参会社会救援组织代表,共同签署发布了2016救援行动公约暨《德清宣言》。

救援行动公约提出,社会救援组织要在法律范畴内、政府主导下开展工作,在救援行动中,应遵循属地行动原则和能力优先原则,接受现场已有指挥体系的统一协调;

社会救援组织以抢救幸存者生命为主要目标,在救援行动中,不散布未经核实和不当的信息;

在救援行动中建立共享机制,促进信息、装备、技术、人员等资源的优势互补。

专门保险为“救援人”保驾护航

10日上午的峰会现场,对于专门针对救援人员的“平安中国救援保险”。平安产险副总经理曹六一在致辞中表示,平安产险积极响应中央深改组《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风险控制和综合减灾研究。

并长期关注应急救援领域,随着民间救援力量规模的壮大,其自身风险保障缺失的矛盾日渐突出。平安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研发保额高达283万的“平安中国救援保险”,配合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救援队伍全面保障和专属服务。通过互联网技术,简化投保流程、实时查询个人资料、专属理赔绿色通道。

“平安中国救援保险”包含救援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第三者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的法律费用等类型,并为每一位申请保险的救援人,提供一份刻有“注册编号、姓名、血型、紧急联系人、保险救援电话”的平安中国救援铭牌。

救援队员在平时训练和执行救援任务中均有遭遇意外的情况发生,但由于行业属性为高危赴险,保险同业缺乏救援行业不熟悉、风险数据,救援队伍规模较小没有与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等原因,导致许多救援人员是在有可能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情况下,冒险执行任务。“平安中国救援保险”的推出,为救援人提供风险兜底,全面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救援人能够没有后顾之忧地为社会公众、老百姓服务。

■ 本报记者 王会贤

2016救援行动公约暨《德清宣言》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5·12”汶川地震以来,国内社会救援组织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对政府应急救援体系起到了重要的辅助和补充作用。2016年,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于浙江德清召开社会组织救援峰会。为确立社会救援组织会员定位及发展方向、规范救援行动,为促进中国社会救援组织有序发展、提供行业示范,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委员会联合参会社会救援组织代表,共同决定签署发布本公约:

一、社会救援组织在法律范畴内、政府主导下开展工作,是各地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辅助力量;

二、社会救援组织以抢救幸存者生命为主要目标,旨在维护人的生命安全与尊严,尽己所能,实现人人享有被救援的权利;

三、社会救援组织自身需要掌握专业技术,具备救援能力,能够通过持续的学习、实践和总结,提升行动能力;

四、在救援行动中,应遵循属地行动原则和能力优先原则,接受现场已有指挥体系的统一协调;

五、在救援行动中,应遵守公正、中立、实事求是原则,不散布未经核实和不当的信息,不参与和偏向争端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六、各组织之间平等互助,在救援行动中建立共享机制,促进信息、装备、技术、人员等资源的优势互补,努力使救援效率最大化;

七、在救援行动中,在保证队员安全的基础上,竭尽所能救助身处险境的人员,减少痛苦、避免伤害,尊重受助人的意愿和人格尊严;

八、在日常活动与救援行动中,通过协作沟通,共同制定技术标准和应急行动预案、机制,并积极推广与实践,发挥协同作用;

九、在日常活动与救援行动中,逐步完善机构治理架构,提升救援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建立面向公众的通畅渠道,接受各方监督;

十、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委员会对以上内容具有解释权,由会员代表会议按需修订。

201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