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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护:呼吁中国也推行“梅根法案”

2017-03-07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皮磊


 2017年3月2日,2017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图为专家座谈,讨论如何预防儿童被性侵。

 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433起

农村地区公开报道的案件首次高于城市地区

3月2日,由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与凤凰公益联合主办的2017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女童保护”发布了《“女童保护”2016年性侵儿童案件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数据显示,我国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形势仍旧严峻。据统计,2016年平均每天曝光性侵儿童案例1.21起,同比增长近三成;农村地区曝光案件首次高于城镇;熟人作案近七成,超六成性侵者为多次性侵。

面对性侵儿童案件多发高发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业界专家建议,应加快将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常态化教学,加强未成年人社会监护制度建设,一定程度公开性侵儿童犯罪人信息并禁止其从事易于接触儿童的职业,同时加强相关立法和其他工作。

2016年平均每天曝光

性侵儿童案1.21起

据介绍,《调查报告》由“女童保护”根据2016年媒体公开报道案例以及基金开展问卷调查情况撰写。

报告显示,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433起,平均每天曝光1.21起,同比增长近三成。2015年全年数据为340起,每天曝光0.95起;2014年全年数据为503起,平均每天曝光1.38起。

2016年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件的778名受害者中,女童为719人,占92.42%;男童为59人,占比7.58%。在性侵者性别中,施害人绝大多数为男性。

“女童保护”指出,近三年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案件均大幅高于2013年,体现了儿童被性侵现状的形势严峻,也反映出社会和媒体对这一现状的关注度提升。同时,由于案件特殊性、社会认知、传播规律等因素影响,仅有极少数的案件被曝光,社会各方对这一严峻形势关注度仍不够。

“看到这些数据,我觉得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儿童性侵现象很严重。我们应该重点从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三个方面来构建保护儿童的防护网,各方应该合力,推动在基础教育课程里加进儿童防性侵的相关知识,把儿童性教育、法律、安全教育等都纳入进来;同时,还应加强立法和社会救助、社会矫正领域的建设。”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强调。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集宁一中校长李一飞也认为,保护儿童免于受到性侵,要从三个层面入手,他说:“一是从法律层面,法制是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二是从教育层面,我们的教育还需要更多地普及常识;三是加强道德和文化建设。我作为‘女童保护’的代言人,每年都会以人大代表的身份递交相关建议,呼吁健全制度和法制,也得到了教育部、法工委、团中央的回应,这表明国家也在逐步加强儿童保护方面的相关措施。”

农村地区曝光案件

首次高于城镇

据“女童保护”统计,2016年被公开报道的案件涉及的778名受害者中,受害者年龄最小的不到2岁,其中7岁以下的有125人,占比16.07%;7~12岁的有143人,占比18.38%;12~14岁的有449人,占比57.71%;另有61人未提及具体年龄。

“女童保护”指出,被性侵儿童以12~14岁的中小学生居多,这一方面说明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更容易成为犯罪嫌疑人侵害的目标,另一方面也显示出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儿童安全教育缺失较为严重。

同时,在公开报道的案件中,受害者为农村(乡镇及以下)儿童的有329起,占比75.98%;受害者为城市(含县城)的为100起,占比23.09%。自2013年到2016年,这是农村地区公开报道的案件首次高于城市地区。表明农村儿童受性侵案件在2016年较以往受到了更多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师蓝春桃表示,国家应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我有强烈的愿望,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投入不光要往农村投,如果孩子随父母去他们打工的城市读书,我也希望国家能在那些地方建更多爱心希望学校。这样的话父母就可以带着子女同城上学,减少儿童性侵发生的环境。”

易于接触儿童的从业者

作案比例高

报告显示,在2016年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犯罪有300起(公开报道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未统计),占总案件的69.28%;陌生人犯罪为127起,占比29.33%。其中,有明确表述的熟人关系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师生27.33%、邻里24.33%、亲戚(含父母朋友)12%、家庭成员10%。

据统计,2016年公开报道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性侵者的职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个体户占23.5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含教师)占20.09%,农民(农民工)占17.09%,企业单位人员占4.62%,另有34.64%职业不详。其中,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从业者作案占比高,包括教师、校车司机、学校厨师、幼儿园工作人员、保安、舞蹈团成员等,全年有98起,占总数的22.12%。

“女童保护”统计发现,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433起性侵儿童案件中,一人对多名儿童实施性侵害的为61起,占14.09%;有269起性侵案件的作案者是多次实施性侵,占比高达62.12%。这一方面说明了性侵儿童案件的隐蔽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此类案件作案人多次实施性侵害的情况严重。性侵犯罪极为隐蔽,且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作案者不会自动终止。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文联副主席汤素兰认为,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有过类似犯罪前科的人,以后不能再从事接触儿童的工作。其实国外已经有了这样的法案,比如美国的梅根法案(注:1994年,一名7岁的美国小女孩梅根·坎卡被住在家附近的一名性犯罪分子绑架,并遭其奸杀。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将正式建档的性犯罪案件资料放到网上公开,且此类罪犯被释放后必须给予备案存档)。我们从‘女童保护’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出,其实很多性侵儿童的犯罪都是重复犯罪,所以我觉得出台这样的法案对犯罪分子能起到震慑作用。同时,这对于孩子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这次我会提交这方面的提案,呼吁中国也推行‘梅根法案’。”

近七成家长未对孩子开展

系统防性侵教育

“女童保护”对全国31个省份9151位家长的调查问卷显示,68.63%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过系统的防性侵教育,31.37%的家长表示有过。41.37%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从没有提及过防性侵方面的知识,39.39%的家长提过3次(含)以上,19.23%的家长提过3次以下。

假如孩子遭遇性侵害,50.61%的家长不能确定是否可以从孩子言行中识别;16.85%的家长不能识别;29.12%的家长认为性侵害的危险只可能发生在女童身上,男童没有危险;13.20%的家长对此不确定;21.44%的家长认为性侵害离孩子很遥远;30.32%的家长不确定儿童性侵害是否会发生在身边。

调查显示,97.25%的家长希望学校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84.70%的家长支持公益组织进校园对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这两项数据与往年基本持平。对于如果不支持公益组织进校园的原因,48.53%的家长担心教育方式不当,33.70%的家长担心影响孩子正常学习,14.76%的人选择了不信任。

而“女童保护”对儿童的调查显示,在接受防性侵教育的途径上,36.24%的孩子希望通过学校的相关教育途径;31.94%的孩子希望通过家长来教;20.49%的孩子希望通过书籍、画册、网络等学习;7.84%的孩子希望通过同伴来交流学习;3.50%的孩子希望通过其他途径。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表示,应该建立一整套完成的国家儿童保护体系,她说:“把家庭教育纳入国家公共服务体系中,同时对家庭监护能力予以指导、监督。在学校教育方面,应把性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这是当务之急。”

儿童性侵案件后续治理

需要专业化

当儿童性侵案件已经发生后,该如何处理?

据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张彦红介绍,目前,全国县一级妇联都开通了1238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其中相当一部分投诉涉及儿童权益。除了热线,从省级到市、县、乡村各级妇联都有受理的渠道。如果妇女儿童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可以就近找妇联组织寻求帮助和服务。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强调:“从孩子的需求来讲,他们需要多层面、多角度、多专业的救助,但现在国家的监护机构建设还不完善,此外我们还要意识到,应该加强对儿童保护救助和福利机构的建设。”

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则表示,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受害者保护中,存在四大障碍,第一是法律的不健全,第二是对未成年人性侵害后续处理这方面专业力量很少,第三是孩子和家长自身的障碍,第四是社会环境偏见。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打破这些障碍。

“公检法要有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对未成年人具有保护意识的办案人。我希望有条件的部门,可以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心理老师,给孩子提供心理支持,对孩子、家长进行心理救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度文强调。

此外,凤凰网副总裁兼总编辑邹明还指出,保护儿童,媒体也需要承担责任,遵守职业规范,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倡导先进的教育和文明。

■ 本报记者 皮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