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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南基金增资 支持NGO走出去

2017-06-0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6月4日,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徐工集团共同捐建的非洲水窖项目在埃塞俄比亚阿姆哈拉州Woreda区成功举办了竣工仪式。图为受益家庭在竣工的地下水窖边合影。

5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宣布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

令人振奋的是,这10亿美元的资金,社会组织是可以申请使用的。加上首期的20亿美元,资金量是十分可观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需要哪些条件,社会组织该如何申报呢?

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与社会组织

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的设立,是2015年习近平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提出的。

他在讲话中宣布中国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首期提供20亿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落实2015年后发展议程。

准确来说,南南合作援助基金(以下简称南南基金)是中国政府为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所设定的各项目标而设立的对外援助性质的基金。

南南基金将资助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对外援助项目。虽然是政府设立的,但具体实施援助项目的主体并不一定是政府。

2016年9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南南合作援助基金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南南基金运行过程中,可根据需要与有关合作方开展援外多边合作与三方合作,包括共同设立相关援助领域的子基金,以及探讨公私合营模式的援外合作。

提出项目申请并经评审的国内及受援国社会组织、国内外智库及国际组织等都可以成为项目实施单位。

简单来说,南南基金的资金,国内的社会组织是可以申报来实施对外项目的。

需求就在那里,NGO不能视而不见

社会组织是否一定要走出国门去实施项目呢?所有的机构都出去是不现实也不必要的,但有条件的机构一定要考虑这一问题。因为无论是捐赠者的意愿,还是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需求,都已经对社会组织提出了走出去的需求。

2004年,印度洋地区发生大海啸,统计显示,中国大陆民间捐款的到账资金累计达到了6.1亿元。尼泊尔地震之后同样如此,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投入了不少人力物力。

“现在世界各地灾害发生,中国人民也愿意表达自己的爱心,捐钱捐物,作为抓手,就需要中国NGO把这些爱心传递到世界各个角落去,这是促进中国NGO走出去的。”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部主任吴鹏表示。

与此同时,企业家、慈善家群体的海外捐赠同样在增多。马云、蔡崇信捐赠2%的阿里巴巴股权在新加坡设立公益机构,潘石屹夫妇向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捐赠数千万美元……

这些捐赠大多都没有通过国内的社会组织实施,对于国内的社会组织来说无疑是一种遗憾。

更值得关注的是国内企业走向海外时对国内社会组织的需求。

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需要与东道国实现双赢,除了投资项目本身,还需要一些公益项目来惠及当地百姓。

而走向海外的一些企业,在做公益的时候缺乏经验,很难融入到社区,也缺乏渠道,缺乏融入社区的方式方法。与此同时,很多国家的NGO都比较发达,NGO与NGO之间打交道要更亲近一点。

“所以希望有比较专业的一些团队来帮助做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项目。”武鹏表示。

伍鹏所在的中国扶贫基金会和中石油一起实施了苏丹阿布欧舍友谊医院项目。

6月4日,中国扶贫基金会与徐工集团共同捐建的非洲水窖项目,在埃塞俄比亚阿姆哈拉州Woreda区也举办了竣工仪式。

社会组织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很多。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社会责任与NGO参与》的作者之一,社会资源研究所的蔡菲菲在5月17日召开的“NGO参与推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上就表示,首先,NGO可以发挥监督作用,可以对企业的社会和环境影响进行监督。

第二,充当协作者。NGO可以采取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将社区以及相关主体潜在的利益诉求显性化,并以企业和政府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

第三,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在社会和环境领域,NGO具有相应的专业特长,能够为企业解决社会和环境问题提供方案,也可以帮助东道国完善法律政策。”

欢迎中国社会组织来到塞内加尔

中国社会组织行业自身的发展也在促使他们走出去。社会组织的使命都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很多社会问题并不只在国内。比如扶贫、人道主义救援、环境问题等。

世界上还有很多贫困人口、弱势群体,需要中国的NGO走出去。而中国发展了,世界对中国也有期待。其实,中国社会组织的很多经验都可以被海外学习借鉴。

5月14日,来自刚果(布)、马达加斯加、塞内加尔等11个非洲法语国家的30余名官员,专程走进福建省简单助学公益协会探讨现代公益经验。

塞内加尔负责青年就业的官员表示,不仅希望学习简单公益的理念与方法,也欢迎简单公益未来能够到塞内加尔帮助困难儿童。

“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民间组织不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社会动员方面,已经有很大的提升,具备执行国际公益项目的能力。”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副会长王行最在“一带一路,公益先行”沙龙上表示。

包括南南基金在内,我国政府已经在积极探索委托民间组织承接国际援助的模式,社会各界也在期盼,社会组织是时候将走出去列入议事日程了。

如何选择合作伙伴?

当然,申报南南基金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实施海外公益项目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

《管理办法》就要求“受援国境外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受援国有项目合作伙伴。”也就是说国内的社会组织申请必须在受援国有项目合作伙伴。

这其实也是当前国内社会组织实施海外项目最初最便捷的途径之一——管理监督合作伙伴去实施项目。

尼泊尔地震时就是这样,因为灾后尼泊尔政府能力有限,大量中国援助物资长期存放在仓库无人问津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中国的社会组织又无法独立在当地做长期灾后救援,一时间进退两难,久而久之,与当地社会组织合作成了一种常态方式。

那么如何选择合作伙伴呢?

“选择合作机构也是一项专业工作,从成千上万个机构中挑选合适的合作伙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考虑对方机构的特长、项目,是否与自己的项目吻合,也必须要实地去看看。”伍鹏强调。

《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操作手册》就提出,民间组织可通过主管单位、相关部委、驻外与国外驻华使馆、商会、海外中资公司的介绍、其他NGO或论坛会议等获取开展海外项目的政策法规和潜在合作方的基本信息。也可以前往目的国和潜在合作伙伴处进行实地考察,但这需要充足的资金和人力投入。

获取信息和支持的相关方主要包括:主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与涉外协会;外国驻华使馆、驻外使馆与海外中资企业;国际NGO与民间组织网络等。

加入社会组织网络是一个很好的办法。5月14日下午,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增进民心相通”平行主题会议上,“丝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正式启动。

据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朱锐介绍,目前,已有160多家中、外方组织自愿加入。在这个平台上,中、外各方组织均能发挥各自的民间特色和优势,凝聚民间力量。下一步,合作网络将鼓励“一带一路”沿线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民生项目,提供教育、医疗等方面志愿服务,改善沿线国家基层民众的生活,促进文明互鉴和文化交流,增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民众之间的友谊。

“三张表就可以注册国际NGO”?

与合作伙伴一起实施项目的同时,海外设立机构就成了题中之义。在这方面,境外社会组织在中国的机构可以给中国的社会组织走出去提供借鉴。

美慈的海外办公室就有三种形式:分支机构、代表处和独立的NGO。具体是哪种形式,要根据所在国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最适合的形式。

2006年7月19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英国伦敦成立分支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海外为中国境内开展的儿童少年项目募款。这是中国民间组织设立的首个海外分支机构。

中国扶贫基金会在2015年的时候也开始注册海外办公室,先后注册了缅甸和尼泊尔两个办公室。“我们发现不出去没有影响力,去了又回来了影响力也不大。所以参照了世界的国际经验,要设立海外办公室。”伍鹏表示。

设立海外办公室的路途并非一帆风顺。中国扶贫基金会在缅甸的注册经历就非常引人深思。据伍鹏介绍,最初拜访缅甸内政部时,对方说填三张表就可以注册国际NGO了。第一张表是要注册的办公室机构所在地、联系人电话、负责人的一些信息。第二张表是要注册的机构理事会的成员名单。第三张,就是第二张表上名单的比较详细的一些内容,姓名、地址、电话、职业、参加工作多长时间等。

最后递交上去的材料却变了许多,包括申请函、机构介绍、项目介绍、预算、与合作部委的备忘录、合作部委的推荐函等。中间因为缅方人事变动还发生了波折。

尽管如此,对于有志于海外公益的社会组织来说,海外注册也是必备的。只有经过东道国政府的注册,才能拥有在当地合法运营的资质,进而开展后续工作。在中国的境外社会组织如此,在境外开展活动的中国社会组织同样如此。

■ 本报记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