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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TNC到“桃花源” 企业家的“诗和远方”

2017-08-08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菅宇正 高文兴


老河沟景色

陈小红和他养的土鸡在自家门前留影

野外拍摄到的金丝猴

公益保护地研讨会

桃花源基金会主要成员

四年间,同一拨人在四川、深圳两地相继成立两家同名基金会,成立仪式上有众多企业大佬“加持”,但基金会行事极其低调,就如同其名称“桃花源”一样,显得有些神秘。

翻开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桃花源基金会”)的理事会和工作人员名单,不难发现TNC(大自然保护协会)对其的烙印之深——从秘书长到普通员工,绝大多数都曾有在TNC中国部多年的工作经验;几位理事也同时是TNC中国部理事会的成员。

事实上,桃花源基金会就是在TNC的支持带动下成立的,基金会也并不避讳这一点,在基金会副总裁马剑看来,让更多的公益组织一同为环保而努力,引导社会资金去做实实在在的实地保护,远比其他事情更为重要。

源于TNC保护的老河沟

北京雍和宫旁的箭厂胡同深处,在一排并列的两层小楼中,有一栋取名为“立夏”,正是桃花源基金会在北京的办公室。基金会的董事会聚集着马云、马化腾、沈国军、王中军、牛根生、虞锋等一众商业领袖,但在这华丽阵容之外,基金会却很少出现在媒体的镁光灯下,它给人的气质正如同“桃花源”的名字一样,略显神秘。

或许,这正是这批中国企业家的另外一面——他们的“诗和远方”。

桃花源基金会名下的第一家机构——四川省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其实由成立于2011年9月的“四川大自然保护基金会”更名而来。

彼时,马云、欧亚平、黄怒波、胡祖六、郭广昌、牛根生等共计16人,执意要将至少5000万元的真金白银投入到一片近10万公顷的高山密林。

在SEE阿拉善生态协会之后,这可算得上是中国民间含金量最高的公益阵容,但这一次,他们的野心似乎更大,希望在中国开创“自然保护地”的示范模式——将四川绵阳市平武县的老河沟打造成中国第一个由政府监督、民间筹资及管理的社会公益型保护地。

桃花源基金会看上的这片地由老河沟国有林场及零星国有林和少部分集体林组成,总面积约110平方公里,夹在四川唐家河、甘肃白水江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间,是大熊猫、羚牛、林麝等野生动物重要的迁徙和繁衍廊道;老河沟林场内密布天然林和人工林,垂直气候明显,生物多样性丰富——由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主持编订的《平武县老河沟主要动植物名录》中就收录有228种动物和301种植物。

素有“天下大熊猫第一县”之称的平武,在2003年第三次大熊猫调查时的大熊猫栖息地占全县总面积近一半,约为2700平方公里,然而,当时县内的各级保护区总面积不过1200多平方公里。这多出来的空白区也正是桃花源基金会介入的问题所在。

在此前,中国的自然保护区从来都是政府的分内事,桃花源基金会欲实现“民办、民管、民营”,让政府回归监督职能,难度可想而知。

这一次,牵线搭台的便是TNC——这个在中国并不太为人所知的国际NGO,在美国管护着600万公顷、1600多个自然保护区,而其在全球募集资金的能力也非常突出,事实上,TNC的高层团队本身就是一个富豪俱乐部。

2010年初,马云成为TNC全球董事会中的第一位中国人,而牛根生、欧亚平、黄怒波、胡祖六等人在彼时也都纷纷成为TNC中国部的理事。他们的影响力顺着各自的朋友圈延伸开来,这样的资源逻辑非常自然,而这些新上任的中国理事们迫切需要一件可以亲自操练的公益大事件。

而2009年初,在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下,TNC便开始与林业系统一道,探索利用社会公益资本建设由政府监督、民间投入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地”,填补现有保护区体系的空缺。

拥有强大潜在资金和人脉资源的桃花源基金会,它的适时出现和接手,也是TNC乐于看到的事情。

保护地的存活与扩大

在基金会副总裁马剑看来,“公益保护地”与政府主导划定的“保护区”在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上一致,都是为了对一定区域进行科学有效的保护,但也存在一些差异。

首先,公益保护地采用民间管理,政府监督及考核的模式;

其次,公益保护地采用公益组织主导,社会资金支撑,而保护区是政府主导,财政支撑;

再者,基金会所建设的“公益保护地”,一部分是国家划定的保护区,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基金会从地方政府手中承接过来进行保护,还有一部分则是没有被划入保护区但有着极高的生态价值而亟需保护的区域,尚不具备法律地位;

最后,运作手法上,公益保护地是在保护的基础上,引入商业手段,开展生态友好型的产业,让保护地周边居民获得收益的同时,也给保护引入了可持续的资金。

“我们已经在老河沟自然保护区项目上实现了资金的良性运转。这将是我们所有项目的发展趋势。”马剑说。

在常规的保护区划定外,桃花源基金会将老河沟保护区外的社区范围作为“扩展区”,扩大工作范围,组织社区居民以高标准来生产特色的生态产品并对外销售,这是基金会为了让老河沟保护区能够实现自我“造血”、持续运转所做的尝试和努力。

在公益保护地外围生产诸如蜂蜜、蜂蜜酒、花生、腊肉等特色生态产品,基金会辅助搭建销售渠道进行售卖,所得收益用于反哺保护地日常运作的资金需求,进而形成稳定资金循环链。经过4年的努力,商业模式的引入成功实现了老河沟保护区的良性运转,产品销售情况也非常理想。

“有时候还没等对外销售,就已经被我们的很多理事抢购一空,而所得的收益也可以支撑老河沟日常运作的开支。”马剑说。

“商业模式的引入,最重要的是找到可持续的资金模式,让项目能够自我运转。”作为土生土长的云南人,桃花源基金会对外拓展总监杨方义看过了太多环保组织来了又撤走,也看过太多的项目因为人员的撤离而最终停止。“不可否认,在过去很长时期,公益组织所开展的环保项目为当地生态保护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但最终停止或失败,就是因为这些项目离开公益组织的资助后,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人走了,项目也就停了。”杨方义说道,“桃花源基金会目前的运作模式具有非常强的复制性,我们希望将这样的模式推行到更多的公益机构和公益项目当中。”

由于老河沟自然保护地的成果斐然,目前,桃花源基金会已将这一模式扩展至四处,分布在四川、云南和吉林三省。

一样的人马,不一样的参与

翻开桃花源基金会主要成员的简历,近乎都有TNC的工作经历,对于在TNC工作了13年的马剑而言,国际生态环保组织所给予的除了先进的环保理念及运作模式,最重要的是培养了一批人。

“当前很多活跃在国内环保领域的公益人士,此前都有国际环保组织的工作经历,他们从中掌握了先进的理念,也看到了当前中国在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先进的环保理念进行适合中国特色的本土化改良,进而弥补我们存在的不足,这就是这批人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马剑说。

虽然几乎从TNC搬来了原班人马,但桃花源基金会也逐渐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理事参与机制。

为了让类似老河沟自然保护区这样的商业模式更可持续,让公益保护地的生态产品品质更好,销售更稳定,桃花源基金会着手推进“桃花制·保护地友好产品”的标准制定及销售平台建设,“搭建一个稳定的销售电商平台,为符合‘桃花制’标准的保护地周边生态产品提供一个销售平台,从而更好地获得市场认可,才能保证保护地实现稳定收入;同时,我们打造的平台是开放的,只要产品满足标准,并且收益继续用于其环保项目,都可以在我们的平台进行销售。”马剑说。

引入生态产品,打造“桃花制”平台,这些都是桃花源基金会理事会的提议,而在马剑看来,提供成熟的商业智慧、广泛的商业资源、稳定的资金来源,是理事会的主要职能,而基金会的具体运作及项目的落地执行,则由基金会工作人员承担,这样的相处之道,简而言之就是各司其职,他说:“这是桃花源基金会与理事会之间形成的共识,理事会确定目标,给予支持和指导,而我们负责具体的落实及项目执行,这样的模式更加高效。后期,我们还将在现有的商业模式上进行拓展。”

诗和远方:

保护1%的国土面积

为了让更多的公益组织参与进来,前不久,桃花源基金会正式启动了“公益保护地资助计划”,计划3~5年投入1亿元人民币,用于资助地方性生态保护组织,首批获得资助的机构和个人共有18个。“我们的目标是建立100个公益保护地,影响1000家公益组织。”杨方义说道。

5万元、50万元、500万元,这是资助计划的三个资助等级,只要入选资助计划,每家组织均可拿到首轮5万元的资助金,对于入选标准,杨方义表示:“第一轮主要支持入选组织在当地开展建立公益型保护地的可行性研究,和土地权益人达成建立保护地的共识,并建立团队开展保护行动;对于能够最终与土地权益人签署保护协议的组织,基金会在考察其团队能力及保护地的整体规划可行性后,给予第二轮50万元的资助金,用于公益保护地的软硬件设施建设;期限为2~3年,此后,基金会对入选组织的公益保护地建设成果进行整体验收和考评后,给予第三轮500万的资助金,作为其后期的运作资金。”

我们的尝试和探索,是希望形成一种可借鉴的长效运作模式,但最终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公益组织参与进来,共同推动更多公益保护地的建立。”

到2030年,建立1000个公益保护地,让1%的国土面积得到有效保护,这是桃花源基金会希望达到的目标,而多方联合及完善法律保障是基金会急需推进的两项工作。

中国目前已经建成了2740个自然保护区,覆盖了国土面积的14.8%,政府也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及财力,取得了很好的保护成效,而各地相继出台一些鼓励政策,也在激发民间组织参与生态保护的热情;但面对我国大量的亟需保护的土地而言,现有的环保力量仍存在不足。

“要实现2030年的目标,就需要有更多的民间公益组织加入,与我们一起努力,我们希望在运作自有项目之外,为更多的公益组织附能,给予资金、团队建设、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支持,并将基金会探索的可持续模式推广。”马剑说道,“在不断建立的公益保护地中,可能会出现不在国家现有法律保护体系内的土地,而推动现有法律体系的完善,扩大法律保护的范围,是保证公益组织参与以及公益保护地得到切实有效保护的制度保障。”

而对于基金会的资金来源,马剑表示,资金来源都为理事捐赠,但并不是每年固定捐赠放到基金会账上,而是在基金会有新的公益保护地要建设或者新的项目启动时,根据项目资金需求,由理事们进行捐赠。

据《公益时报》记者了解,截至2016年年底,四川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净资产超过7800万元;深圳桃花源保护基金会净资产超过1000万元。

■ 本报记者 菅宇正 高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