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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践行北京精神 寻找最美社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2-12-22 来源 :北京社会建设网  作者 :

各区县社会工委、社会办:

  为进一步推动首都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北京市委社会工委联合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举办“践行北京精神-寻找最美社工”大型公益活动,为做好“最美社工”典型个人和事迹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寻找最美社工”公益活动,以践行北京精神为宗旨,以新闻媒体为平台,以优秀社工代表为表彰对象,通过深入寻找、发掘、宣传及表彰有代表性且高素质的社工先进个人,展示首都优秀社工工作事迹,唤起社会公众对社工工作的了解和关注,为全面深入开展社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评选范围

  1.北京地区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的人员;

  2.年满18周岁;

  3.在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系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员。

  三、评选标准

  1.热心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对社会工作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2.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

  4.评选对象能够深入社区和基层工作,通过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的工作事迹,展现社会工作者的风貌。

  四、评选程序

  1.申报。评选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初审。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前100名候选对象。

  3.公示。组委会将分别通过网上公示、实地走访、电台访谈等形式为100名候选对象做集中展示。

  4.网络投票。在网站开展公众网络投票,选出前50名进入专家评审。

  5.专家评审。组委会组织开展专家终审,最终评选出10名“最美社工”和20名“优秀社工”.

  6.表彰。举办最美社工表彰大会,对获奖社工进行表彰宣传。

  五、申报材料

  1.认真填写《年度首都最美社工评选申报表》

  2.附个人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电子版)

  3.个人事迹说明图片或视频(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坚持标准,深入挖掘,使真正优秀的社工能够脱颖而出。要求城区(县)至少组织推荐报送10名优秀社工,郊区(县)至少报送5名。

  2.做好组织推荐人选材料的报送工作。通过组织推荐的人选,申报材料由区县社会工委汇总后报送至市委社会工委。请于2012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duiwuchu@126.com,纸质版报送至市委社会工委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东城区前门东大街5号华风宾馆6659室,联系人:张悦,张婷,电话:85156760,85156702)。

  3.做好评选后续工作。各区县要积极动员组织做好网络投票等后续工作。具体评选公告及公示、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公益时报网(http://www.gongyishibao.com)进行查询。

  4.通过个人自荐申报的,申报材料请自行送至评选组委会。(地址: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公益时报》社后楼203,电话:65004322,传真:65930557)

  点击下载:年度首都最美社工评选申报表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