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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社工人物和事件推选活动开始

2013-02-19 来源 :中国社工协会理论宣传部  作者 :

根据协会《关于创办“中国社工年会”的决定》(中社协字〔2009〕8号),我会自2010年起已举办了三届“中国社工年会”。“中国社工年会”作为全国社会工作领域的年度盛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经研究,“2013年(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定于2013年3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

“2013年(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将盘点中国社会工作2012年度工作,发布“201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发展报告”、揭晓“201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十大事件”和“2012年度中国社工人物”。

现将推选“201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十大事件”和“2012年度中国社工人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十大事件”和“2012年度中国社工人物”入选条件:

1.“201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十大事件”将汇集全国最具影响力,承载社会工作发展历程的重要事件和活动。

2.“2012年度中国社工人物”重在表彰全国范围内社工理论建设卓有建树者、社工实务建设成绩显著者和社工相关领域突出贡献者,其中分为:年度中国社工人物(全国申报名单基础上产生),年度最美社工(具有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称的职业社工,100名),年度优秀人物(对社工事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名额暂不确定)。

评选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的人员,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企业、医院、学校等相关系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员;在政府和企业系统内,对推动社会工作事业有重大贡献的工作人员。

评选标准:1.坚持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具备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2.热心社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显著表现突出,对社会工作有较大贡献,产生较大社会影响;3.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以自身行为感召社会,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社会工作事业,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201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十大事件”和“2012年度中国社工人物”推选程序:

1.协会二级机构、社会工作专家、学者,各地社会工作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参与推选;

2.推选材料一般不超过800字,请于2013年2月25日前报送至协会“2013年(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相关部门;

3.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将于2013年3月开辟“2013年(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网页,对入选事件和人物进行公示;

4.协会组织专家、相关机构评选,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领域十大事件”和“2012年度中国社工人物”入选名单。

三、“2013年(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2013年(第四届)中国社工年会”办公室设在《公益时报》社。

联系人:侯剑13810038996

电话:010-65927739

电子邮箱:houjian@gongyishibao.com

1.协会二级机构报送材料报至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田晓婷

电  话:65081856     传真:65081974

邮  箱:casw2006yahoo.com.cn

2.社会工作相关专家、学者报送材料至协会理论宣传部

联系人:皮志维    15010157895

电话(传真):010-65931572

邮箱:seraph0122@163.com

3.各地社会工作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报送材料至协会会员工作部

联系人:韩强15001210884  王红卫13911114914

电话(传真):010-85952599

邮箱:1018782764@qq.com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