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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统一招标到公益创投

2013-03-1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木兰

与其它孵化机构不同,社服中心还可以提供注册登记支持。图为“农家女”组织老人和小学生联谊活动

■ 本报记者 张木兰

2010年3月,一个面向社会组织举办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信息发布会在北京市东城区举行。彼时,这种通过信息发布会公开招标,面向社会招纳公共服务运营商的方式在北京市尚属首例。三年后,这种模式被各地区各级政府所广泛应用,当初第一个吃螃蟹的北京市东城区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东城区社服中心)却又“发明”了新方法。

金额少、民生类项目为主

2007年末,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精神,东城区社服中心成立。“在北京市所有区县里是第一家,专门成立法人事业单位为社会组织服务,在全国看来也是非常超前的。07年末中心成立以后,08年就开始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社服中心副主任李红梅告诉本报记者,从2008年开始,中心每年固定拿出100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农家女居家养老服务社是一家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0年在东城区民政局注册,曾先后两次中标东城区社服中心的招标项目。“这种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更容易中标。”李红梅强调,虽然从2010年开始,中心将招标范围由“东城区民政局注册的社会组织”扩大到“包括工商注册的从事公益活动的组织以及服务于东城区的社会组织”,但中标的项目仍以贴近百姓生活需求的为主,“环保、科技、文娱类的项目也逐渐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里。”

记者在《东城区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发现,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由区财政拨款,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每年财政年度结束后将余额转到下年度;二是社会捐赠的扶持东城区公益服务类民间组织的非定向性资金。李红梅表示,东城区社服中心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区财政拨款。

目前,东城区共有社会组织550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354家,社会团体196家。另有实行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1600余家,也在东城区社服中心扶持范围之内。

“社服中心第一次购买我们项目,资金只有1万多块钱。”农家女居家养老服务社负责人万为芳告诉本报记者,比起资金支持,她更看重资源配置和社区联动支持。在社服中心的推荐下,农家女承接了东城区老年公寓服务项目。

“我们为社会组织提供的资金主要是看项目本身的实施程度,每个项目平均在3-4万元,对一些大胆创新的项目,我们也是根据项目而定资金。同时我们的要求还特别高,不光我们社服中心会监督,同时我们还会邀请第三方进行项目评估,确保政府资金高效率使用,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李红梅解释,虽然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已经做了很多年,但是购买标准仍很难统一。“不像买菜,萝卜多少钱一斤,土豆多少钱一斤,所以我们只能特别谨慎,争取发挥政府资金的最大效能,调动他们去寻找更多社会资源。针对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是社服中心专项资金和街道的项目配套资金共同使用。”李红梅说。

注册登记的支持

“单以东城区政府部门购买为例,除了社服中心外,社工委、残联、妇联、劳动社会保障系统、司法局每年都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司法局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一直与社会组织有合作,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李红梅认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际上社会组织可获得资金支持的渠道越来越多。因此除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外,东城区社服中心更主要还承担着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功能。

“我从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这么大的潜力,在社区工作中可以运用这么多技巧,也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工作其实可以为社区百姓的生活带来更多方面的改善……”2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文化中心,83名社区干部正在参加“幸福心动力”社区干部心理能力建设培训的毕业礼,一名来自景山街道的社区工作者如是发表感言。

为期两天的培训依托东城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开展,由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协办。东城区社会工作者联合会就是在东城区社服中心的培育下于2012年11月正式注册成立。

“与其他同样具有孵化社会组织功能的机构不同,社服中心除了能够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技术、资金、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支持外,作为法人事业单位,我们还可以为社会组织充当业务主管单位,也就是注册登记支持。”李红梅表示,在社会组织不被允许直接登记之前,寻找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挂靠,是其注册的一大难题。据了解,社服中心属于民政局下属单位,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民政局的社团办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实际上就在民政局一家就把所有注册手续都办理完了,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直接登记,但却间接便捷地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方便,解决了实际问题。

2011年起,北京市试点对直接参与经济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的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立“一口审批”绿色通道,承诺自受理社会组织登记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所有审批程序或者做出不予办理的决定。但实际上,能够实现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仍屈指可数。

尝试公益创投

2013年,东城区将采取公益创投的方式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种方式在上海、南京、江苏有过尝试,但在北京还没有哪级政府职能部门采取过这种方法。

公益创投和统一招投标在模式上的最大不同是主动方和被动方的调换。“招投标是面向社会组织发布公共服务类项目,社会组织承接,谁想做谁拿项目方案出来,经过评审谁优秀就购买谁的,项目就给谁。但公益创投是向社会组织征集项目,只要是公益性的组织,就可以申报项目,也根据专家评审并合格后,就可以纳入到创投活动里。”李红梅说。

据李红梅介绍,公益创投的优点在于可以发掘出一批新的公益组织和项目,将开展项目和培育社会组织相结合,最后达到组织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双重提高。她解释道:“招投标时各组织之间是竞争关系,最后只有那些能力强的组织有机会获得支持,但公益创投主要看项目设计,也就是点子,组织不成熟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帮助你培育,告诉你怎么去做。包括次项目的管理、财务的管理、人力的管理、组织的建设……我们可以为它们提供各种培训,直到把其扶植成能达到执行项目标准的组织。”

和平里街道青年湖社区居民议事厅是一家社区社会组织,曾从东城区社服中心获得过资金支持。得知公益创投的消息后,负责人邓益民很高兴,他认为这种方式让原本发育并不十分成熟的社区组织增加了被购买的可能性,对社区参与式治理起到推动作用。

“实际上,目前社会组织的发展程度并不十分完善,有些公共服务类项目,一般的社会组织很难承接,它能力没有那么强,不能完全达到标准。公益创投就给了这些组织一个机会,不仅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组织规划、成长支持,这也将极大地调动社会组织的内生力。”李红梅表示,由于人力有限,从看项目到选择项目到组织培训再到项目评估等一系列公益创投的过程都交给社会组织去做,中心只负责整体布局和策划。“也就是说有两次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过程。”

名词解释

公益创投

顾名思义,公益创投是公益领域的创业投资。企业或基金会为创业过程中的社会企业注资,帮助其成功创业,并通过投资间接地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公益创投在运作方式上类似商业投资行为,它与商业投资本质的区别在于其投资目标的非营利性:公益创投不要求回报,或者将投资回报继续用于公益事业。

仅从名称就可以得知公益创投区别于传统慈善捐赠的最大不同之处就在于,公益创投是投资而非捐赠。正是投资这一属性,决定了公益创投组织不仅关心创投资金本身的使用,更关心资金如何使用,不仅关心慈善目标的实现。

公益创投与传统慈善捐赠相比,还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关注慈善组织自身的运营和长远发展,二是为企业和慈善组织的长期合作建立了稳定的平台,三是将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紧密结合。

公益创投的整个流程,因为投资的属性,因此要求实现资金“投入之前严格审查,投入之后持续追踪监督,当每一具体目标完成后及时评估,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