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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管理的宁波模式

2013-10-29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雪弢

2013年上半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居民王某申请低保,工作人员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查询,当天就发现申请人拥有一家注册资金为50万元的公司以及地税缴税信息。

同样是在宁波,鄞州区患有癌症的李某,妻子没有固定工作,两个儿子一个有智力残疾,一个还在读书。当他提交低保申请后,审查部门第一时间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证实他没有任何其他经济收入,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从而批准了申请。

这两个案例中,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都在24小时内得出了精确结果。而在一年前,宁波市的城乡居民申请低保,乡镇(街道)初审和县(市、区)复核时长加在一起至少需要20多天时间。

是什么让宁波市的低保申请工作变得如此精准高效?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启用

在海曙区西门街道,街道工作人员把一位低保申请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输入电脑,区民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审核并委托海曙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对,核对中心将信息提交、分流到市级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自动开始查询,24小时内,系统反馈该申请人的工商核对信息、婚姻家庭状况、社保情况、房产核对信息、国土核对信息、国税信息、地税信息等结果,形成核对报告。

“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查询后出具书面报告,然后把信息返回到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由他们来进一步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工作人员介绍说。

“以前因为人户分离、经济收入隐蔽等原因,很难了解申请家庭的真实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好后,信息透明准确了,效率也提高了。”宁波市民政局副局长许义平表示。

据记者了解,此举也标志着宁波市在省内从全市层面率先启用了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

宁波市这个依托专业公司研发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集中整合了市公安局户籍、车辆,民政局婚姻、死亡,地税局个人涉税,人社局社保、就业,国土局土地登记,住建委住房、公积金,工商局个人和企业注册,国税局个人涉税等8个部门、12类相关信息。

这一系统主要针对申请和复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居民。在申请人的个人授权和充分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该市搭建的市、县两级平台,8个部门与数据交换平台的信息接口的电子自动化比对,24小时内出具一份综合的信息核对结果,为低保工作编织了一张高效、安全的防护网。

政府主导、民政牵头、

八部门配合

从宁波市民政局局长杨雄跃那里,记者了解到了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的历程。

“在执行低保政策过程中,我们清晰地感觉到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实难问题十分突出,势必要建立一套新的管理机制和科学有效的核对方法。通过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准确掌握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提高低保工作效率。”杨雄跃说。

2011年,宁波市民政局以鄞州区、慈溪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为契机,整合部门资源,推进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2012年初,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被市委、市政府纳入“三思三创”破解难题项目,并被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社会救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求2012年年底前建立全市核对机制。

随后,宁波市本级、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市本级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在领导小组成立后举行的第一次“碰头会”上,时任宁波市副市长马卫光(现为宁波市委常委、杭州湾新区党工委书记)部署全面推进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马卫光这样看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家庭收入和财产构成复杂、隐性收入较为普遍的情况下,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于破解长期困扰社会保障和救助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对象认定难的问题,有效遏制在保障和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实现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的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7月,宁波市政府进一步出台《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各县(市、区)也出台相应的核对办法,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同年10月,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在市救助管理站增挂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牌子,并增加信息中心人员编制。

通过市委、市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宁波市很快成立了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中心,县(市、区)均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并落实了经费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采取联席会议制度、政策会商制度、工作联络制度、信息通报制度。

通过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全市公安、民政、地税等8个部门通力协作,完成了户籍、车辆、房产、公积金、社保、就业、工商、国土、国税、地税、婚姻、死亡等12类相关信息的资源共享。市民政局委托专业公司开发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并与市民政局原来的“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成功进行了数据对接。

2013年3月,经过前期试运行后,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开始正式履责。

系统全覆盖搭建社会救助大平台

“信息核对的主要内容是居民家庭的现有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这些内容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所拥有的信息进行核对使其显性化。”许义平说。

2013年3月,宁波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印发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各项职责进行了规范。在信息保密方面,通过内部控制、权限控制、技术控制,充分保障信息安全和申请人个人隐私。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的特征可以形容为“横向信息共享,纵向两级联动,信息风险控制”。市级平台是中枢,其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为县(市、区)级平台提供全市域范围或市(区、县)范围内已经实现共享的相关信息;县(市、区)级平台是具体应用,同时与市级平台、本区域部门信息共享,主要解决市级平台不能提供的分布在县一级相关部门的信息。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通过与住房保障系统对接,以及与社会救助平台逐步实现联网,组建成科学、高效、应用广泛的社会救助大平台,进一步实现了宁波市区域居民家庭经济信息全覆盖,为社会救助部门的审批提供了有力依据。

宁波全市11个县(市、区)、3个新区已全部被纳入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应用信息系统开展低保、医疗救助、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多个项目的核查。

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结合政府部门权威的数据信息与传统社会救助和低保审批模式,有效杜绝错保、骗保现象,该市包括低保在内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正逐渐成为为宁波市政府公共政策实施提供科学参考的权威性政务平台。

据了解,实现对新申请低保、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开展信息比对,对已享受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100%应用平台开展复核,这两项“双百”工作目标已被宁波市政府列入对县(市、区)2013年社会救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本报记者 张雪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