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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利好齐飞

2014-01-01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张雪弢


12月5日上午10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北京红丹丹视障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郑晓洁正在整理需要录音的书籍,拿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令她十分激动

2013年,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社会组织的发展也更显蓬勃生机。

这一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让我们深深感慨3月的春暖与11月的秋实,而《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更是对购买社会力量服务作出重大部署。当社会组织工作上升为党和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怎不振奋人心。同样,备受瞩目的慈善事业法已然成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不再遥遥无期。

时间定格3月10日,备受各方关注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七次重大行政体制改革,根本目的诚如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就在当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们听取了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3月16日当选为国务院副总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马凯指出,要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让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方案》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一是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

二是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

三是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并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这些改革,意义重大,鼓舞人心。当然,更让人欣喜的是,各地政府推进落实政策的速度。

4月1日,按照中央要求,北京市开始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为了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北京先后制定了多项内部操作规程,取消了这四类组织成立登记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的事项。

北京市社团办主任温庆云10月份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自4月1日实施直接登记以来,全市登记咨询827人次,环比增长了103%。截至10月底,已有29家社会组织按直接登记程序办理。

而十年未能拿到“身份证”的北京红丹丹视障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郑晓洁,在这一年更是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什么是春天来了,5月21日拿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时,她激动得只会说两个字“谢谢”。

比起郑晓洁,北京市永源公益基金会的注册成立应了句俗语“赶得早不如赶得巧”。2月申报注册,5月理事会筹备会,6月25日批准材料到手。4个月的时间就拿到了地方公募的资质,理事长崔永元自己也知道,这是借了政策利好的光。

当然,改革之势如星星之火,已然燎原。

7月18日,民政部和云南省政府共同举办的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成为了云南省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节点。

那次会上,一次性公布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化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云南省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2013年省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第一批)》四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高调推进社会改革,打出了社会组织管理改革的“组合拳”。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这样评价:“1+3”文件,紧贴云南社会组织管理实际,内容丰富,综合配套,改革亮点很多,创新特点鲜明。这些积极而有效的探索,必将为国家出台或修订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宝贵经验。

事实上,不止北京和云南。

安徽、福建、厦门、大连、宁波等地党委政府,山西、山东、江西、陕西等地民政厅或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文件。

广东全省21个地级市党委、政府出台了培育、管理社会组织的文件。

宁夏制定了社会组织发展规划。上海、浙江出台政策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安徽、山东、湖南对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作出严格规定。

12月27日,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这一年,民政部本级试行分类直接登记,受理直接登记申请50多件,直接登记全国性社会组织22个。

26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已实行或试点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共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9024个。

山东(不含青岛)自今年8月1日实行直接登记以来,已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081个。

湖北注重优化直接登记效率,将审批时间缩减到10个工作日。

广东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全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5468个。

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共登记社会组织51.13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7.4万个,基金会33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3.4万个。

每一个实实在在的数据背后都透着改革的魄力与推力,每一项政策的落实都撩动着利好受益者的心弦。

这一年,改革与利好齐飞,公益共慈善一色。

(本报记者 张雪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