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中华彩票 人人公益
您的位置:主页 > 新闻 > 政策法规 > 《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印发 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需签订协议
《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印发 开展文化志愿服务需签订协议

2016-08-16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王勇


 借力文化春雨行动,宝安图书馆积极探索和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志愿服务新模式,已有义务馆员1000多名,总服务时长超过1万个小时。图为义务馆员协助读者使用自助设备。

为推动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文化部制定了《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印发。

管理办法强调,文化志愿服务应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遵循自愿、无偿、利他、平等的原则。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服务需求方应就文化志愿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协商一致,必要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什么是文化志愿服务?

管理办法明确了文化志愿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

第一,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

第二,深入城乡基层开展文艺演出、辅导培训、展览展示、阅读推广等公益性文化服务;

第三,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等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

第四,参与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和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等工作;

第五,参与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开展的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监督等工作;

第六,开展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务。

谁是文化志愿者?

文化志愿者,是指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个人。

文化志愿者应热心文化事业,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才能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管理办法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成为文化志愿者;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相适应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文化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时间和能力提供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志愿者有权获得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参加文化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求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如实记录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有关信息;请求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帮助解决在文化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文化志愿者应履行下列义务:自觉维护文化志愿者的形象与声誉;遵守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履行文化志愿服务承诺或协议,完成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安排的志愿服务任务;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人格和隐私,不得向其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因故不能参加或完成预先约定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履行合理告知的义务。

什么是文化志愿服务组织?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的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单位则是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负责制定文化志愿服务计划;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文化志愿服务经费、物资;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负责文化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记录、绩效考核等工作;为文化志愿者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文化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根据文化志愿者的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出具文化志愿服务相关证明;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宣传、交流与合作。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招募计划,定向招募或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志愿者。

招募文化志愿者,应当明确公告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和文化志愿者的条件、数量、服务内容、保障条件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等信息。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应依据文化志愿者本人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放注册服务证,如实记录文化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和服务开展情况。未经文化志愿者本人同意,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不得公开或泄露其有关信息。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应按照专业技能、服务对象等对文化志愿者进行分类管理;应定期对文化志愿者开展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定期对文化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有哪些保障和激励措施?

为保障文化志愿者的权利,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服务需求方应就文化志愿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协商一致,必要时应签订书面协议。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第二,对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为大型公益文化活动提供文化志愿服务的;第四,法律、法规规定应签订书面协议的。

文化志愿服务协议应包括文化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风险保障措施;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法律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为文化志愿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应结合实际建立文化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制度。有良好服务记录的文化志愿者可获得艺术观摩与培训、文化艺术消费、公益性文化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文化行政部门应推动文化志愿者在用工、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本地区关于志愿者的优惠奖励政策。

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应建立文化志愿服务嘉许制度。对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文化志愿者、文化志愿服务团队和文化志愿服务项目给予褒扬。

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助设施设备、赞助等方式参与文化志愿服务。鼓励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吸引符合条件的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或活动。

■ 本报记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