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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做“代理儿女”解决特殊家庭老人养老难题

2016-02-23 来源 :公益时报  作者 : 皮磊

1月17日上午,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启动,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致辞。
 

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全社会乃至每一位老年人的愿望,养老机构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在入住养老机构期间可能会突发一些紧急情况,比如突发急病住院、医疗费用超支等问题,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时需要有担保人签字才可以入住。这就意味着,那些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包括失独家庭、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无子女以及空巢老人等)会因缺少担保人而很难入住养老机构。

2016年1月,北京市民政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了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将作为北京市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代理服务机构,解决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急病就医时面临的无监护人履行签字责任及提供持续服务等实际困难。

如今,据该项目正式启动已过去一个月的时间,外界对其评价如何?项目的具体流程和服务内容包括哪些?基金会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担当“代理儿女”服务特殊家庭老人

2015年7月,北京市发布了《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失独、丁克等无子女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如果没有亲属签字担保,可免费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北京市民政局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最终选定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作为北京市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代理服务机构。

今年1月,北京市正式启动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项目。由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作为老人的担保方,代行儿女之责,办理入住养老院一切事宜;老人入住养老院后,一旦重病,需医院急救时,基金会负责代办住院手续、手术签字等一切事宜。此外,该基金会还可以接受老人的授权,代理财产管理、维权等事务。

“代理儿女”的服务对象为京籍特殊家庭老人,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失去独生子女的老年人;一类是独生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还有一类是其他无子女家庭老年人及子女不能在身边尽孝的空巢老年人。

完善法律文件3月正式开展工作

据统计,目前拥有北京市户籍的特殊家庭老年人的数量约为5万人,大多数老年人希望通过公益性机构的帮助实现对今后生活的规划,甚至去世之后的安排。北京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宋海英介绍说,项目启动一个月以来,他们已接到百余位老年人的电话及上门咨询,入住养老机构已成为这一群体的刚性需求,其程度甚至超过了年轻人结婚对婚房的需求。

“自1月份启动以来,项目得到了大多数老年人的肯定,但与特殊家庭老年人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之前设定的条款并不全面,很多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由于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各不相同,老年人的需求也不相同。因此,我们需要对老年人的个性需求进行归纳总结,以便为他们提供不同的选择。此外很多法律文件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宋海英表示。

考虑到这些问题,目前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正在搭建律师事务所平台、资产管理机构平台、公证处平台以及专业的医疗、护工、养老机构平台,希望在细化各个环节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代理服务,并尽快安排有需求的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代理服务协议签署以及入住工作预计在3月份开展。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为了核实特殊家庭老年人的身份,基金会工作人员会将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市民政局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的个人信息查询系统进行资料核实。而北京市民政局也将把全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的信息汇总反馈给基金会,便于基金会及时和这些养老机构建立联系,并进行相应的分类。

提供七项代理服务 发挥桥梁作用

在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委托后,基金会将和老人进行充分沟通,在了解老年人的具体需求后,工作人员会根据老年人的综合情况,推荐与其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相适应的养老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并由特殊家庭老年人自主选定,签订三方服务协议。也就是说,基金会承担着丙方的职责,在特殊家庭老人与养老机构间建立起一座桥梁,为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入住养老机构的代理服务。

据介绍,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提供的代理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七项内容:一、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协助其选择适合的养老机构并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为老年人提供入住养老机构担保服务。二、办理签字。接受特殊家庭老人授权,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三、维护权益。在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协助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权,保障特殊家庭老年人各项权益不受侵害。其余服务还包括第三方理财、情感关怀、健康管理、应急保证金以及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需求等。因此,基金会也被外界评价为特殊家庭老年人的“代理儿女”或“大管家”。

而为了保证代理服务的质量,基金会也制定了完善的代理服务流程。

宋海英表示,基金会的代理服务本身是免费的,但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支出将由老年人自己承担。基金会下一步将建立应急保证金制度,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三部分:基金会募捐所得资金、政府部门拨付的托底保障金以及老年人缴纳的保证金,基金会还会建议老年人从个人账户中支出一定比例资金建立互助保障金,以应对不同经济条件的老年人的突发状况,比如突发疾病、无力继续支付养老费用等。

未来将增设办公点 期待向全国复制

宋海英表示,考虑到今后代理服务的人数及范围会越来越广,为避免人员不足问题,基金会一方面会跟北京市志愿者协会对接,同时也会跟老年人志愿者协会对接,目前已完成部分接洽工作,“此外,基金会还计划在北京市的每一个区县设立办公点,委托专职人员负责该区域内的特殊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代理服务,基金会也会及时跟进。而随着服务对象的增多,将来也有可能在街道办事处层面增设办公点。”

“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希望通过目前的试点工作,总结成功的经验,并推广到全国,服务全国有需求的老年人。”宋海英谈道,“其他地区的养老机构其实也很赞同这样的项目,只不过因为准备时间不足,不敢仓促试水。而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之所以能够承接此次项目,是因为在两年前就考虑到了特殊家庭老年人养老问题,并且准备了很长时间。”她认为,在我国老龄化趋势加剧的情况下,其他省市完全可以借鉴甚至复制北京的做法。

200万政府保证金 专设监管部门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董文勇认为,“代理儿女”制度的实施,首先解决了特殊家庭老年人无法入住养老院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它建立了一种机制,在政府难以做到大包大揽的背景下,通过引入社会组织的参与,实现了市场供需之间有效对接。从此,政府不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只需要扮好裁判员的角色,其他的事情交给专业机构来完成即可。

同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代理儿女”制度还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的地方。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首先要解决的可能就是公众对其信任问题。除了代老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等事宜,更需要信任和规范的就是老人的资产管理等事宜,包括保证金的使用、老人房产的管理等。这些代理业务都需要在合法的操作流程以及严格的监督机制下进行。否则,得不到信任的“代理儿女”不仅不能解除老人后顾之忧,反而会给这些特殊老人晚年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副处长李树丛表示,民政局相关的部门会专门监管这个基金会,确保基金会合法履职。

李红兵透露,为帮助基金会在担保时获得养老机构的信任,政府将提供200万元作为基金会保证金,帮助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渡过临时经济危机。“这部分钱主要是体现政府的兜底作用,帮助基金会取得公信力。”

链接

2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印发《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特殊家庭老年人是指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在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紧急医疗救助等服务时,依据现有规定无法按照相应程序履行签订养老服务合同、进行住院登记和手术签字等手续的老年人。

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代理服务机构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协助其与养老机构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救助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在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权以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

第九条规定,由代理服务机构通过一定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择其他参与特殊家庭老年人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和组织,以自愿接受或签订协议的方式向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陪医、导诊、陪床、康复护理或志愿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以及相关联的资产评估、管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