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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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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内容
2025年08月19日 星期二上一期下一期
上海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 本报记者 李庆

   日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服务全行业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积极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服务全行业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工作,即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与专业人力资源机构合作,为其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护理员招聘、培训、管理等服务。具体支持措施包括多个方面:

   支持搭建多维招聘体系。依托本市对口合作交流机制、各区劳务协作机制,市区两级民政、人社部门,帮助养老服务机构赴外省市开展集中招聘,吸引当地富余劳动力来沪从事养老服务。同时用好市级养老服务平台人才服务模块,帮助养老服务机构、相关院校和社会求职者直接对接,进一步畅通供需渠道。

   帮助提升引才能力。将具备一定规模、服务品质好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本市养老服务领域重点机构名单,推动各区将优秀护理员纳入区级落户政策范围,让符合条件的高技能护理员享受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鼓励建立校企合作联盟。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院校建立校企合作联盟,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实习、社会交流和创新创业的学习机会,将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的机构纳入上海市人社部门青年见习基地,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通过实训、见习项目促进就业。

   支持开展各类培训培养。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行业需要对上海市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外省市求职人员等群体开展定向培训。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将设有规范场地、拥有优质师资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本市养老护理员公共实训点,帮助其提升培训能力。

   探索“招培管”一站式服务。探索依托有一定规模且具备招培能力的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遴选方式设立若干养老护理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中心,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护理员统一招录、培训、日常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对发挥作用好的服务保障中心,给予适当奖补。

   鼓励提升研发能力。针对目前社会有强烈需求的认知障碍照护、陪诊、助浴等技能培训项目,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发相关培训大纲、培训课程以及考评题库,并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鼓励机构参与各级各类标准制定及课程体系建设,将培训课程、培训方式、考核评价等内容逐步规范,助力整体人才培养。

   支持参与技能人才评价。支持有一定规模且具备技能评价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面向本机构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等)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具备一定规模、服务品质好的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备案成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予以优先推荐,支持其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等评价服务。

   金融支持。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批次贷担保等金融支持,机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较低利率的贷款优惠以及政策性融资贴息贴费政策。

   加强住房保障。全力保障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等保障性租赁用房的供应。各区民政局要积极了解养老护理员租房需求,帮助对接保障性租赁房运营方,建立常态化区级联系机制,及时跟进用房保障情况,为养老服务机构整租提供便利。

   推动加强品牌化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注册商标、创建自主品牌,加强品牌化、连锁化建设。通过发布推广目录,给予品牌宣传,打造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坚决打击假冒品牌等侵权行为。

   帮助提升综合保障能力。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工会组织,保障职工权益。将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相关部门开展的疗休养、体检、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关爱等活动的范围,支持其申报“敬老文明号”等表彰,提升行业社会认可度。加强对机构的针对性走访服务,建立机构与相关部门的信息直通车机制,帮助机构协调解决实际困难。